恩威並施|製造更多垃圾的香港垃圾收費?

撰文:胡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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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達每日1.53公斤,為1997年回歸後新高,為堆填區帶來沉重負擔。政府將於今年4月1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按「用者自付」原則,向全港市民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

香港政府的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成立於1986年,是亞洲區最早成立環保署的城市之一,也於早期訂立一些關於垃圾分類的條例,可惜只是停留在姿勢式的條例層面止,落實和具體執行垃圾循環再用生態的進度非常緩慢,已經落後於其他亞洲大城市。上海、台北、東京已經實施垃圾分類回收。垃圾分類回收要由源頭做起,家居、工商業產生的垃圾如何收集?社區如何收集垃圾?垃圾站是開始,垃圾收集了之後要有配套,需要有足夠的垃圾回收再造商和科技去配合。

香港目前主要依賴堆填區模式處理垃圾。本港共有3個主要堆填區,分別是新界西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及新界東北堆填區。2022年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為406萬公噸,平均每日11,128公噸。堆填成為香港處理垃圾唯一的方法。堆填方式是一個非常方便但是浪費的做法,因為若果能夠做好回收垃圾,循環再用,能創造很大的經濟和社會價值。當全世界都鼓吹減少碳排放的低碳生活和綠色經濟時,香港並沒有任何能夠真正推行垃圾回收的政策作出配合。

2024年4月推行的垃圾收費政策,基本上是把責任外判給市民,具體上只是一個「用指定垃圾膠袋包裹垃圾」的垃圾政策。美其名是源頭減廢,改變市民製造垃圾的行為,若果政府沒有足夠的垃圾回收系統去處理,又如何處理好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呢?

2022年都市固體廢物中,當中3,255公噸(30%)為廚餘,其次是廢塑膠及廢紙,分別佔21%及20%。廚餘佔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中最大類別,但是政府沒有好好營造一個廚餘回收生態鏈。家居廚餘回收系統應與香港綠色漁農業互動,將廚餘轉化為能源及堆肥,但是需要方便市民回收廚餘的具體支援,方能見效。

目前政府推行垃圾收費,市民需要用指定膠袋丟一般垃圾,這個做法基本上是把責任外判給市民。很多市民其實願意參與垃圾回收,現時「綠在區區」共有超過160個回收點,回收量由2020年約4,000公噸,大幅增加至2022年約13,900公噸(約等於香港1天的垃圾量),證明香港市民是支持垃圾回收的。但是最大問題的是回收了不同類型的垃圾後,政府沒有配套政策,讓回收商好好處理。例如2022年一間已做出成績的紙包飲品盒回收廠,竟不獲科技園續約。

現在基本上不知道是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垃圾分類,應該是環境保護署嗎?若果是環保署,那麼他們如何去處理廢物回收業的問題?2022年環保署有1,713名員工,負責廢物的營運開支約48億元,並於石鼓洲興建一座造價314億的垃圾焚化爐,預計2025年投產。但是整體來說,看不見政府未來處理垃圾的長遠佈局和end game。只有關鍵績效指標(KPI)沒有endgame其實並不理想。

4月垃圾收費出現混亂可能是必然的。首先,很多在街上執紙皮維生的人,生計會否受到打擊?另外,市民隨便棄置垃圾以逃避徵費的情況會否大大增加?前線執法由誰主導?難道又是找香港警察負責捉亂丟垃圾的人嗎?環保署設手機應用程式供市民拍照舉報違規情況,是否又要牽涉額外人手去調查搜証?垃圾收費是否只加重窮人負擔,又未能約束部分人過度消費的習慣?

雖然環保署開發「綠綠賞」和「咪嘥嘢」流動應用程式,協助市民回收垃圾,但最大的問題是這些回收回來的廢紙、金屬、塑膠、玻璃樽、充電池、慳電膽、小型電器等,沒有足夠回收業配合,最終都是送去堆填區。

要改善目前狀況,首先應該檢視垃圾回收政策的主體責任。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隸屬於環境及生態局,現在垃圾問題應該由食環署問責?還是環保署負責?是否由環境及生態局長問責?

家居垃圾回收問題是地區層面問題,地區專員要具體落區領導執行,整體垃圾回收政策設計要有層次和結構。廢物的源頭,包括家居廢物、工商業廢物及建築廢物等,家居廢物包括廚餘、玻璃、金屬、紙料、塑料、易腐爛廢物、紡織物、木材、漆油、燃料、電器、電池等。可以由的民政事務專員(District Officer)執行細化工作,落實配合地區特色的垃圾回收生態,並領導食環署18區分區團隊,組織和垃圾分類和回收的工作。

政府需要落實在18區興建「環保園」,推動商界和NGO積極去投資做回收業,不應依賴只用堆填方法去處理垃圾。而酒樓食肆的排污問題、處理廢置食用油等問題,其實以現在的科學方法基本上已經可以解決。

目前的問題核心是出於政府程序、權責不清和缺乏分工。建議在地區層面,住宅由民政事務專員負責,由房屋署配合;食環署應該係負責整體地區的垃圾問題,食環署署長的KPI要清楚列明量化指標。由哪位官員主體負責垃圾回收問題,政府要說得清清楚楚。現在含含糊糊,具體處理垃圾的是食環署,但是制定垃圾政策是環保署,環保署做文件行政工作,但如何達到一個讓市民有幸福感的KPI指標,而不是當有問題出現時政府就說「經一事、長一智」。這種門面說話,市民聽到也感到疲勞。

政府如何可以做好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在體制上,是否應該由政務司司長或副政務司司長擔任總問責人,由他統領,像香港紀律部隊的專業架構那樣,領導層由上至下,各自分清自己職責,而非叫市民大量採購指定膠袋包裹垃圾便了事。

4月推行政策後會引起一些混亂情況,希望這些混亂情況是短期的。政府應該設定長遠方案和 endgame,例如回收量達致七成。垃圾回收能產生很多經濟效益,若果政府決定推動本地創科業,可以考慮和垃圾回收業掛鉤,調研出更先進的科技。科技不是購買科技硬件,不是買外國科技品牌回來便可,需要「在地化」適應地方需求,在本地成功示範做到,才能把香港產業出口到其他地方。

作者胡恩威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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