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規劃.謝來風|錨定三大發展定位 打造國際科技合作樞紐
日前,國務院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標誌着繼橫琴、前海、南沙後,粵港澳大灣區內第四個國家級平台的頂層設計方案落地。《規劃》提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未來發展的三大發展定位,即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和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這是國家賦予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重大使命,也是基於國家所需、灣區所向、深港所長的戰略考量。展望未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應切實錨定三大發展定位,落深落實《規劃》中的政策、項目和任務,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
撰文:謝來風
準確理解和把握三大發展定位
《規劃》提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的建設方向,是要緊緊圍繞協同香港推進國際科技創新這一中心任務,牢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重大戰略機遇,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極點,努力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在總體方向指引下,需要更加準確理解和把握深圳園區三大發展定位,才能在未來建設發展中將《規劃》落實到位,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
一是聚焦「國際科技合作」,建設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2021年5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大會和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明確指出要構建開放創新生態,參與全球科技治理,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加強同各國科研人員的聯合研發。要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就要更深入、更高水平地推進對外開放。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粵港澳大灣區唯一以科技創新為主題的國家級平台,具有一河兩岸、一區兩園、跨境接壤、合作開發的獨特優勢和價值。合作區深圳園區應充分發揮獨特的通道和平台作用,率先推動深港科技創新一體化發展,利用好香港在基礎研究、營商環境、國際化科研資源等方面的優勢,集聚全球高端要素資源和國際頂尖人才,打造成為大灣區乃至國家推進國際科技合作的樞紐,成為全球創新網絡中最為活躍的節點之一。
二是聚焦「制度型開放」,建設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制度型開放主要包括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的開放。同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相比,制度型開放是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開放。推進自主創新,最緊迫的是要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解放和激發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所蘊藏的巨大潛能。
《規劃》賦予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就是希望其能夠率先對接香港、進而聯通國際,在科技體制改革、科技規則銜接等領域探索出全新的路徑和模式,服務國家推進制度型開放、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佈局。
三是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必須加強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堅決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物理空間有限,但能夠發揮的戰略作用極大。必須聚焦發力,依託香港基礎研究領域的雄厚基礎,深入推動內地與香港及其他國際地區更緊密的科技合作,着力突破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
正如《規劃》中提出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要聯動深圳光明科學城、香港園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深港、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節點,在合作區深圳園區打造國際一流中試轉化服務平台,形成一批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成果,把合作區的國際化資源優勢與其他園區、節點的基礎研究、產業優勢深度結合,共同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高質量推進河套科創合作區建設
《規劃》圍繞發展定位及如何實現關鍵節點目標,提出了四個方面主要任務,即協同香港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和打造匯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臺。要落深落實這些任務,高質量、高標準、高水平推進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需要做到以下「三個堅持」。
一是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構建最有利於科技創新的政策規則體系。縱觀全球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科技創新發展要取得突破、保持領先地位,不僅需要實驗室、大科學設施、高校、研究中心等「硬件「支撐,更需要制度等「軟件」保障。《規劃》提出的便利科研人員進出、實施貨物分線管理、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全面接軌國際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等促進科研要素資源跨境高效便捷流動的政策和制度創新,就是順應科技創新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國家及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發展實際情況,進行最大力度的改革和探索。同時應看到,在落實這些政策和制度創新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困難、挑戰,必須堅定改革創新的決心,破除各種阻力。久久為功,構建出一套有利於政府和市場高效結合、國內和國際深度結合、最有利於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規則體系,為全國作出示範。
《規劃》提出的便利科研人員進出、實施貨物分線管理、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全面接軌國際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等促進科研要素資源跨境高效便捷流動的政策和制度創新,是順應科技創新發展的客觀規律,進行最大力度的改革和探索。
二是堅持深圳園區和香港園區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超級連絡人」作用。香港在科技創新方面的優勢獨特且明顯,法治環境在全部11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前20。香港在2022年和2023年陸續發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和新田科技城發展規劃,近期也在加速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的建設。深圳擁有光明科學城、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等重大創新載體,有大批在全球領先發展的科技企業,以及實力雄厚的先進製造產業集群。可以看到,深圳與香港可以互補的優勢很明顯,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未來的發展,必須堅持深港協同。
《規劃》提出,要在深港雙方組建香港園區聯合專責小組的基礎上,建立定期會晤制度和專題會商制度,聯合成立深圳園區理事會和專家諮詢委員會。在這些機制框架下,未來深圳園區和香港園區的規劃、科研項目、政策、基礎設施、對外交流等,都需要深港兩地的緊密溝通協作,整體謀劃發展。
三是堅持着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創資源,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突出優勢是國際化,特別是香港的國際化環境對全球創新資源有較大吸引力。
《規劃》提出,要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構築國際創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務以及塑造國際化高品質的科研生活社區,目標在於構建一個對國際人員具有強大吸引力並且能夠留下來發展的國際化科研軟環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要堅持全球視野,緊密關注全球科技創新發展最新動態,關注跨國科技企業、國際科研機構的最新發展成果,關注國際科研人員的需求,以更開放的態度加強交流合作,保持與全球科技規則等深度銜接,成為全球創新網絡中的關鍵樞紐節點。
本文作者謝來風為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廣東省粤港澳大灣區智庫聯合會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參與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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