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强|跨國交易,合規先行!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明確表示將對長和的巴拿馬運河交易進行依法審查。相信一定有人有疑問,「依法」是依什麼法?中國的法能管巴拿馬運河的交易嗎?
說實話,這個操作還真是國際「行規」來的。不止中國,全球約有百餘個國家及地區都頒佈了反壟斷法,儘管各國標準不同,但只要交易有「阻礙市場有效競爭」的嫌疑,且經營者在該國境內的營業額達到申報標準,相關國家的審查機構就有權進行審查。美國就是反壟斷審查的鼻祖,其反壟斷法(休曼法案Sherman Antitrust Act)已實施過百年,此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歐盟委員會、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等,均是國際上主要的反壟斷審查機構。
接下來到第二個問題,中國SAMR若不批准交易,對交易會有實質影響嗎?
答案是肯定的,反壟斷審查結果通常具有法律強制力,且如果交易遭遇多國審查情況,只要有一個國家的審查機構「禁止交易」,那麼交易便無法達成,若企業強行推進被禁止的交易,可能面臨巨額罰款(例如歐盟有權對違規企業判處最高達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或被裁定交易無效及被迫拆分。
經典案例數不勝數,先講高通收購荷蘭半導體公司恩智浦(NXP)案。2018年7月,收購「死線」降至,全球8個國家及地區監管部門均已放行,唯獨中國未開「綠燈」,導致高通不得不宣布終止這宗涉及440億美元的收購,並支付20億「分手費」。
後又有微軟收購動視暴雪案,兩家同是美國公司,卻在收購時遭遇其他國家的重重審查。直至2023年,微軟承諾將動視暴雪在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未來15年的雲端遊戲權利出售給開發出《刺客教條》系列的法國遊戲公司育碧(Ubisoft),才解決英國CMA這最後一重「攔路虎」,最終完成交易。
更有甚者,即便交易已經達成,亦有可能因無法通過反壟斷審查,令企業不得不變賣收購來的資產。以Meta收購Giphy案為例,兩家公司早在2020年完成了交易,不過由於英國CMA在2021年底否決了此樁交易,令Meta被迫賣掉Giphy。
長和與貝萊德為首的財團進行交易,顯然與上述個案同理。據貝萊德主席芬克向股東發函的內容,今次收購,是由貝萊德集團與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GIP是貝萊德的全球基礎設施合作夥伴 ,2024年底被貝萊德收購)聯合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 S.A.(MSC,擁有577隻貨櫃船)及Terminal Investment Ltd(TIL,全球最大貨櫃碼頭營運商之一)進行的。如若這筆涉及「和記港口在23個國家43個港口的80%權益,以及在巴拿馬運河兩個碼頭的90%權益」的交易能夠達成,上述聯合財團將在全球擁有約100個碼頭。這也意味著,這單交易會令中國海運企業遭遇不公平競爭。
長和能成為巨企,背後坐擁多元因素,在盡享祖國發展紅利之後,卻打出「在商言商」的公關技巧,著實令人心寒。此次國家出手,也向市場傳遞了一個清晰的訊號,在國家利益面前,「依法依規」才是正確的行商之道。
作者郭偉强是立法會議員。文章僅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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