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居屋」想法可取 補地價細節宜清晰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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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發展旗下社會企業「新世界建好生活」在本周一(6日)提出全港首個非牟利私人資助房屋項目,預計在新界西一塊地皮興建300個單位,單位實用面積為300至550平方呎。社會固然樂見地產商出招減輕置業壓力,但土地樓房畢竟牽涉重大利益,而且涉及政府批出優惠,故每個步驟程序都要更加公正公開,尤其是箇中補地價安排。

該社企尚未有透露項目具體地點,又稱正與政府商討補地價的安排,期望未來半年至一年內能公布細節,以及展開其他城規程序。雖然外界稱項目與房委會居屋類似,但在定價、對象和供款方面有多處不同。

兩者價格雖然相若,換算為市價的五至六折,但新居屋定價是參考住戶入息中位數,而社企項目是按成本價。其次,社企項目設有買家年齡限制,只容許25至45歲港人及首置人士購買。第三,項目與居屋在供款方面亦和一般私樓不同,樓價會分開兩半,首半最高承造九成按揭,買家只需付5%首期,其餘依按揭年期攤分。餘下那半,社企指買家需於成交後十年內一次過或分階段承造。

補地價決定售價

單從售價來說,社企項目的確相當吸引。誠如社企所指,付款辦法有助青年買家輕鬆「上車」,亦留有時間給他們在收入增加後才增加還款額。雖然如此,社企公布的資訊仍然相當粗略,需要釐清。

第一,發展商宣稱樓價為市價五至六折,有部分是源於社企項目不牟利而降低價格,亦有部分是假設政府優惠地價,而按此估算至少三至四成。運輸及房屋局對社企項目的建議表示歡迎,指有助增加資助房屋供應和置業選擇,但在商討釐訂補地價金額時,政府難免會有一定制肘,優惠不能過少。

第二,補地價自由出售的責任應否由業主承擔。社企公布買家在買入單位第十年起,「向政府補回地價差額後」將單位在市場自由出售。這條款大抵是參考房委會和房協資助房屋的轉售限制,但兩者的政策效果並不相同。

陳帆稱,現時的資助房屋可照顧各經濟水平市民的置業需求。(立法會網頁)

盡早公開細節釋疑

政府當初以象徵式地價批地給房委會建居屋,而房委會是公營部門,故沒有造成公帑實際損失。房協是私人但亦是運作多年的獨立非牟利機構,所以政府提供地價優惠給房協也沒有爭議。

相較之下,在私人資助房屋方面,社企少賺了利潤,亦要預留為收不少的資金墊支給銀行,但只要買家履行合約,社企其實沒有甚麼損失,最多只是損失了原本可以放在牟利項目的機會成本。相反,政府確實少收了發展商改劃土地的部分地價收入,直至十年後有買家補回單位地價後才可掙回,是否對社企過於慷慨?

商界加入興建資助房屋行列,降低民眾房屋負擔能力,政府和社會樂見其成。惟社企公布的資料不完整,現時尚存一堆疑竇。坊間就有人猜度今次項目仍然是旨在拉攏政府修橋補路,帶動母企鄰近地皮升值。與其令此類疑慮繼續滾大,社企不如盡早公布細節,政府與社企在補地價等問題上更應秉持公平、公開態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