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再承受刺殺之痛
企圖謀殺的人是謀殺者,或者被稱為「兇徒」,這不論他是出於感情因素或者政治動機,企圖殺害的是情人還是警員。謀殺者的身亡可能會引來同情,但同情的應該是他的生命本身,而不是謀殺的行為。若然謀殺的意圖甚至行為反過來竟然被歌頌,這恰恰是對生命的否定。
上周四(7月1日)晚上一名50歲男子企圖刺殺警員後自盡,不少人前往案發現場致花紀念。生命的終結往往令人扼腕,若然悼念的是施襲者本身的生命,這可以理解。但一些人卻出於政治立場,因刺殺的對象是警員,而形容施襲者為「烈士」、「義士」、「殉道」,有因政治立場而美化謀殺罪行之嫌。
浪漫化謀殺將危害社會
更重要的是,這並非僅在理論上的價值或立場判斷問題,而是具有實際的社會影響。早在2019年,仇警情緒以至殺警言論已見蘊釀,反修例示威正酣之時亦有人刺向警員的頸部。如今再有人企圖刺殺警員,社會必須警惕此股風氣,以免更多的施襲行為出現,或者說是孤狼式襲擊。這就如涉及自殺的消息處理也要份外謹慎,以免任何人因任何原因而受影響,出現下一宗的輕生慘劇。
亦因為此,現時對施襲者每一次浪漫化、每一句歌頌,對社會也是危險的。長年研究自殺問題的教授葉兆輝在電台節目亦指出,煽情化、英雄化的刺警案報道或會激化社會其他人模仿。
即使從同情施襲者、不滿警方以至政府的角度看,難道襲警以至謀殺能解決任何問題嗎?能在政治上帶來民主和自由,在社會上令大家生活得更好嗎?除了賠上自己的人生甚至性命之外,這種施襲行為根本不會有任何結果,用俗語來說就是「送頭」。既然如此,任何可能鼓勵了別人「送頭」的言論也是不負責任的。若然為了一時的情緒抒發而說出不負責任的話,更是自私的。
香港失治政府難辭其咎
另一方面,難道所謂「藍絲」陣營的言論就沒有挑起仇恨,甚至滋長暴力嗎?香港街頭表面平靜,底下的情緒卻非常不穩,一些人卻自恃支持政府和警方的立場而激化矛盾,這樣也是不負責任的。這個問題本身就不分政治顏色,「黃」的會犯,「藍」的也會犯,兩者都必須謹言慎行,不要再令火藥庫升溫。
但社會不讓仇恨掩蓋理智只是治標,要徹底拆除這個火藥庫,還是在特區政府治本。不論是正視市民理性的政治訴求,撼動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作出公平的資源分配,還市民安居樂業的生活……這些真正讓香港社會重拾正軌的舉動,在街頭示威已經平息、《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一年的今天,我們仍然看不到,相反只看見官員洋洋自得。
若然在社會矛盾已經激化到發生自殺式襲擊的時候,仍未意識到香港失治的根本問題及嚴重性,那已不只是後知後覺,更是對社會根本的無知及冷血,是香港所有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