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在空置稅立法上讓步
立法會最近宣布終止審議《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意味著一手樓空置稅的立法最快須待立法會換屆後方能再續。空置稅「難產」,政府、立法會固然有責。然而政府就會否於下屆會期重新提交草案,態度卻顯得相當曖昧,教人憂慮。
未能立法屬可惜
2018年6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推出六招新房策(俗稱娥六招),其中一項正是向一手樓徵收空置稅。鑑於已落成、卻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數目,由2013年約4,000個急增至2018年的約9,000個,港府擬要求獲批佔用許可證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業主(主要為發展商),每年申報單位使用狀況,並向其中於過去一年中有超過6個月時間未有作居住或出租用途的單位徵收「額外差餉」,金額等同該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即約樓價的5%,以鼓勵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
兩年過去,有關草案仍未能通過,立法會《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更因無法於本年度完成審議,通過中止審議工作。同時,據運房局最近透露,截至今年3月31日,一手私人住宅空置數字更升至逾10,000間,可見發展商囤積單位的情況只升無減。更甚者,有地產代理數字顯示,截本年4月底已連續五個月一手樓空置率達10,000個以上的水平,這更排除疫情打擊一手樓銷售的說法。顯而易見,要釋放這些貴重的房屋資源,必需更強力的政策規範。
誠然,樓價高企,即如發展商盡快將所有貨尾單位出售,亦未必會大幅影響樓價,而且當中有一定數量為與普羅大眾不甚相關的豪宅,要單靠一手樓空置稅平抑樓價,或許未必足夠。但此立法的重點始終非為調控樓價,而是阻截發展商囤積單位、待善價而沽的謀利行為,不論空置量實為多少,政府均有理為之。況且空置行為未有規管,長遠上發展商慢慢售樓只會繼續刺激樓價上揚,後果只能由市民承受。
此外,政府未能成功立法,所損失的稅款亦不容忽視。據本土研究社所統計,於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最少有3,945間一手私人住宅在獲得佔用許可證後空置超過一年,如以平均售價1,090萬元(此為團體考證123個相關住宅案例後得出)計算,政府可徵收的空置稅款最少達21.6億元,等同港府2020至21年度稅務收入的11.1%,難怪不少地產商界人士群起反對。但這亦證明空置稅辣度足夠,有助打擊發展商囤積行為。
深層次矛盾未解
港府兩年高調指出一手樓空置的問題,更矢志為空置稅立法,惟兩年過後立法不但未有寸進,甚至落得胎死腹中的下場,敢問林鄭當初為民請命的意志何在?我們多次指出,過去立法會會務雖受社會事件影響,但一樣能通過好幾項重要的法案。既然政府素來強調對房屋問題的承擔,為何不能盡力在會期結束前游說議員支持?
更甚者,政府亦無明言會趕緊於下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重啟立法,反而態度模糊,指會因應市場情況,考慮重新提交草案至立法會審議,與其當初矢志立法的態度截然不同。有評論指,政府為爭取商界支持,未必會於10月重新提交空置稅草案,以釋出善意。
「相映成趣」的是,會德豐在國安法通過後推出首個新盤,當中樓盤定價進取,不但成為區內最貴新盤,更較同區二手屋苑貴逾三成。如此進取,會德豐地產主席梁志堅認為,國安法有助香港維持繁榮穩定,自然穩定投資者信心。不能理解,發展商期望社會回復「正常」,正是樓市樓價能繼續蒸蒸日上,市民能否安居樂業實非其考慮。
當然,政府會否「讓步」發展商以獲取政治籌碼,或許現階段還言之過早。但既然國安法有助社會回復正常,發展商此時天價開售新樓,正好證明本港結構性矛盾依舊嚴重,政府更應藉目前契機整頓樓市,進行深層次改革。倘若政府選擇藉讓步繼續拉攏作為既得利益者的發展商,豈不是帶香港走回頭路,繼續要市民忍受地產霸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