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不透明、網頁局限多 監察區議會無從說起
區議會選舉落幕,當選人背負選民眾多要求,解決地區的政治和民生問題。選民參與意識日益上升,更熱衷監察議會運作,偏偏區議會連最起碼的大會直播亦欠缺,焉能談得上面對市民。若說實踐政綱是區議會的成果,那麼建立透明議會就是根基。唯有根基堅實,市民才得知議會成效。
區議會雖未至於重門深鎖,但絕非透明開放。以今年3月為例,屯門區議會曾討論「明日大嶼願景」,有區議員阻止民間團體拍攝及社交平台直播,而該區議會議事守則列明新聞界以外的旁聽者不能拍攝。不過,並非所有區議會均下禁拍令,因而被人質疑規例鬆緊不一。尤有甚者,跟立法會不同,區議會大會和委員會只有錄音,大會欠缺逐字記錄,只有整理版本。萬一傳媒沒有派員採訪大會,外界就不能得知會議全部過程。
區議會記錄欠統一標準
同樣重要的是,區議會應該實名記錄會議發言者和投票結果。議員是民意代表,需要為言行負責,萬一決策有錯誤,外界可以從會議記錄追究責任。而由於會議冗長,外界更不應浪費時間在錄音片段搜尋,在文字記錄搜尋則更快更準。現時並非所有區議會會議也實名記錄發言,例如屯門區議會連大會也毋須實名記錄。有區議員認為這會避免會議記錄冗贅,而且外界可從錄音翻查發言者,但這正違反問責精神,令市民無從監察區議會。
再者,表決規則亦是「各區議會各處例」,例如在荃灣、灣仔區議會,主席須根據大多數出席議員的意見,決定以不記名或以舉手方式表決,但沒有訂明記名表決的準則。不過,在沙田區議會,過程則較嚴謹,包括「如有議員即場反對,則仍須進行舉手表決」,又訂明若有五名在席議員支持,有權要求將表決正反雙方姓名紀錄在案,主席不得拒絕。其實,各區區務縱有不同,但性質不會相差太遠,表決程序毋須着重「地區特色」,反應一視同仁。
網站「機械人」趕客
此外,區議會網站的資訊發放一向為人詬病,常見批評包括各區議會的文件格式不一,部份文件只有掃描或圖像版本,難以抽取文字和表格。其實,網站的搜索功能亦缺陷處處,例如難在搜尋器精準尋獲網站文件和資訊。最重要的一個缺陷是,區議會網站內附robots.txt檔案,向搜尋器表明不可要求檢取網頁或檔案。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指出,內附檔案是避免引致網頁處理太多搜索而影響瀏覽速度,亦正與網頁服務供應商跟進,更新網頁設定。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01觀點」全文:
本署並沒有在採購現時區議會網頁服務時,要求加入禁止於搜尋器內搜尋區議會網頁資料的設定。在收到傳媒查詢後,我們作出進一步了解,得知有關設定為搜尋引擎檢索器提供一個執行方針,原意是避免引致網頁出現負荷過重情況而影響瀏覽速度。為更方便市民於搜尋器內搜尋區議會網頁的相關資料,本署現正與網頁服務供應商跟進,更新區議會網頁的設定。至於區議會網頁內的文件,現時大部分文件(如會議紀錄)均以可閱讀格式上載。本署會不時檢視區議會網頁的文件資訊,以進一步開放數據,便利市民瀏覽有關資料。
政府早年取消兩個市政局及加強區議會職能,網站是區議會直接接觸市民的途徑,理應有充足容量應付網絡查詢,例如參考立法會、乃至香港電台、天文台等常用網站的伺服器配套,而非純為速度而限制流量。不過,網站質素和內容沒有與時並進,令部分市民擔心政府有意窒礙市民了解區政。民政總署現時才醒覺改善網站服務,只能說是後知後覺。
三招開放區議會
總的來說,區議會應該三管齊下,令議會運作更透明開放。第一,各區議會的大會及委員會均須網絡直播,若避免議會混亂,應安排官方直播,並在指定時間內上載,同時劃出地方給旁聽者攝錄。第二,會議記錄須實名記錄議員發言,表決動議和事項時亦須實名記錄立場,並應取消地區差異。第三,區議會網站要「拆牆鬆綁」,增加伺服器容量,歡迎網站搜尋器抓取網站資料,增加網民搜索地區資訊的機會,亦須讓更多文件內容方便電腦軟件閱讀,輕易讓市民整理和分析資料。
誠然,區議員不論任何政治立場,均應設法開放議會,鼓勵居民監督議會,增加議會公眾之間的信任,亦增加居民對地區的歸屬感。過往民主陣營及其選民狠批建制陣營在區議會閉門造車,亂花公帑,提出開放資訊的選民亦較多反對建制派,如今民主陣營主導區議會,他們更應身先士卒,首要拆除資訊牆壁,否則就是自打嘴巴,愧對選民。另邊廂,政府多番強調區議會為地區重要的諮詢架構,掌握一定的地區決策功能,理應緊隨開放數據步伐,不可落後其他政府部門及立法會,身兼區議會秘書處的民政事務總署責無旁貸。
這不是光說兩句就能實現,中間牽涉增加人手和器材,架設攝影機、硬碟和線路、記錄會議、重製會議文件等,也要各區議會通力合作,尋求一致準則,民政署應盡力配合,包括向決策局爭取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