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認清區議會角色 切實推動區政革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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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即將於周日(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變成「兵家必爭之地」。政治爭議令區議會選情激烈,今屆首次出現「無白區」,區區有競爭,人人有得投。但不論參選人來自何方,社會上下都要認清區議會始終屬於社區,主要是為民生服務。

民生才是最大「政治」

區議會角色不同於立法會,區議會的參選人應以社區事務為先。在區議會選舉中,政治議題不能夠是參選人的全部政綱。區議會議程關乎居民生活,處理具體地區政策和社會資源管理才是區議會的「正業」,若用作「政治表態」,肯定背離區議會的存在宗旨。《香港01》向來反對用「黃」與「藍」二元對立的思維區分香港社會,如果將政治角力帶入區議會,使其淪為政治抗爭場所,更是極不理想的情況,只會扭曲區議會的角色。

雖然區議會作為接觸市民的最前線,理所當然可以成為政治人物的成長土壤,但若有志從政者僅僅將區議會視作「跳上立法會」的政治踏腳石,卻是本末倒置。區議會責任不是制訂法律、批准公共開支、監察政府施政等「大政治」工作。根據《香港法例》第547章所規定,區議會工作是就地方行政區內的福利、公共設施、地區公共工程、社區活動及服務各方面,向政府提供意見。區議會亦獲政府撥款,以改善區內環境、促進區內康樂、文化及不同社區活動。由此可見,區議會的工作是服務社區,是清楚不過的事實。

誤解區議會和區議員的角色,把立法會的一套鬥爭方式搬到區議會,只會招致失敗。2003年,香港受到《基本法》23條立法、「沙士」(SARS)疫情、負資產等問題衝擊。在政府處理不善下,民怨在當年「七一遊行」集中爆發,泛民在年底區議會選舉大勝,八成參選人當選,建制則僅僅三成。但是,四年之後,泛民就反勝為敗,此後更是無法再在區議會選舉裏取得甜頭。前車可鑑,社會政治氣氛或許會一時帶動投票情緒,但選民對立法會和區議會的要求截然不同,區議會參選人不能只靠口喊「五大訴求」來蒙混過關。

作為諮詢角色的區議會一直職能有限,過去架構更一直限制區會發揮。(資料圖片)

區議會權力待擴充

區議會以民生為本,但職能有限,不如過往兩個市政局所扮演的地區治理角色1999年之前,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分別負責港九、新界兩區衛生及文娛康樂服務,市政局擁有全面的財政自主權,收入部分來自稅收,及各類牌照費用和出租設施所得的收費。然而,1999年後,政府認為隨着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日漸成熟,市政局的功能已被逐步淡化,兩會能夠取代市政局來監察政府的運作。只不過,區議會實質職權無法與市政局相比,無足夠實權管理地區事務,也無法直接參與相關法例的制訂、執行。

區議會職能尷尬,落得三不像的下場,只能在「康樂組組長」與「街坊保姆」之間尋找位置。遠如禽流感爆發以至不同食物安全事故,近如屯門大媽、上水水貨客,都顯示區議會與不同法定政府機構協調欠佳。小如社區巴士站的公眾諮詢,也因區議會選區劃分細小而鬧出「幾步一站」的黑色幽默,區議員為求「成功爭取」巴士站路經各自選區,能夠將政績寫上政綱,不惜令本來有效快捷的巴士路線變得迂迴漫長。

區議員在社區政策上的發揮空間有限,也易於使為政治爭議在議會內滋長,喧賓奪主。然而,反修例衝突持續了至近半年,社會的深層次結構矛盾愈揭愈深,當中理所當然包括民生的種種沉痾。區議會作為接觸市民的最前線,無論誰人當選,都應有所擔當,為化解當前矛盾一探出路。一眾區議員當選以後需要有所覺悟,在未來提升地區議政的能力,以市民的社區生活作為起點,改革社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