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示威日趨極端 應該懸崖勒馬
本月初通過《禁蒙面法》之後,示威人數似乎有所減少,然而暴力程度卻未見消退,周日(13日)更有示威者以界刀攻擊警員頸部,所幸警員沒有生命危險,另外又有人用手機遙控引爆土製炸彈。為了防止社會失控、亦是為了年輕一代着想,我們一再呼籲社會要制止暴力。譴責極端暴力示威及其無視法治的種種行為,絕非「倒果為因」,視暴力示威者為所有問題的根源。
我們從不諱言政府失政、無視民意是亂的根,警隊執法過程亦有必須審視的問題。但與此同時,無論暴力示威者是不是問題的「因」,他們的行為已遠離當初的良好意願,亦遠超法治社會所能容忍的程度。譴責並非要把問題都歸咎於暴力示威者身上,而是要指出他們採取的手法是完全錯誤的,而且是違法的。不要忘記,歷史上多少人類災難,當初其實都有個良好意願。
「殺警」並不可隨便拿來「講笑」,鼓吹者當初即便並非認真,現實卻證明有人以身試法,令人不得不正視,「和理非」對此也不應該有任何懷疑吧?以致命方式攻擊他人,很可能干犯了「意圖謀殺」,乃是相當嚴重的刑事罪行。更何況,因政治理由而殺害他人,更儼然是「恐怖主義」行為,實在不能再以任何藉口為其開脫。
走向極端的心態與行為
如果我們好好檢視當下暴力示威者的行為,便會發現問題不僅在於他們行為的粗暴,而且其心態也趨向極端。
近期暴力示威者頻頻用私刑對付持異見者。之前在不少「私了」事件中,與示威者持相反意見者(下簡稱為「反對者」)本身就帶備武器企圖行使武力,示威者予以反擊,還勉強可以說是「以暴易暴」。如今有時反對者只是以口指罵,或是阻止示威者的某些行為,便遭暴力對待。周日(13日)旺角有一名女士試圖移開示威者架設的路障,結果被噴得滿面黑漆。另外,將軍澳有市民只是推開示威者架設的竹枝,竟被一直追打至便利店內,打得頭破血流。這些暴力行為是否還可稱為「有理」?
即使並非「因」 亦不能逃避問題
暴力示威者心態趨向極端,是個不容無視的現實問題。我們要不厭其煩地再次指出,譴責暴力示威者的行為,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已經失控,不為一個文明法治社會所接受。不斷有人為這些行為解釋,指政府不理民意、警察過度行使武力,乃「官逼民反」。就算暴力示威者不是問題的成因,也不等於他們採取任何違法手段都是合理,支持違法行為的「和理非」更是責無旁貸。手段是可以選擇的,無論有何種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為無視法紀的暴力行為開脫,更何況暴力行為已去對他人投汽油彈威脅其生命、縱火損壞他人財產、企圖殺傷警察,甚至發現遙控爆炸裝置的地步。
令人遺憾的是,一些知識精英也立場先行,散佈一些偏頗評論,為暴力與極端行為開脫。例如近日廣為流傳指早前破壞不同地鐵站的黑衣人其實是警察喬裝。先拋開到底是否真有警察喬裝黑衣人的問題,全港這麼多個地鐵站遭到如此大的破壞,當中還有不少極年輕的身影,難道他們通通是警察喬裝的嗎?在部分遭到嚴重破壞的港鐵站外,有塗鴉寫上「要求黨鐵不封站,不停駛」,然而到底是誰迫使港鐵封站和停駛,是警察嗎?這些知識精英是讀死書還是被暴力嚇怕,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暴力示威者又以破壞商舖來宣示政治立場。他們的破壞針對中資銀行、被指由其對立陣營人物經營的商店,或是曾發聲支持政府的企業。罷買、杯葛是消費者個人選擇,但不應觸及惡意中傷(例如誣蔑),而無論他們是有心或無意,以「裝修」為名破壞意見不同的商戶,客觀而言就是在利用武力脅迫他人配合。這難道不就是很多示威者口中常反對的「白色恐怖」嗎?
此外,暴力示威者攻擊建制派民選議員的辦事處,則是公然挑戰自己聲稱追求的「民主」。除了武力相向,網絡還有些網民「起底」反對者,將他們的資料公開並鼓勵滋擾。這些例子已非「自衛」所能解釋,而是使用不正當的方法打擊反對聲音,或是強迫他人配合自己的意圖。
狹隘本土意識膨脹 異化思想須警愓
在這場運動期間,一些香港人的狹隘本土意識持續膨脹。這種發展絕非良性,有人以「香港優越、內地劣質」作包裝,於是形成了「香港代表自由、民主、文明,內地等於封閉、奴性、不文明」這種不盡不實的認知。有部分人開始不問對錯指斥內地人、不加區分地叫反對者「返大陸」。這種踐踏他人尊嚴以彰顯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認知,能教人不擔心嗎?
我們可以想像,身份優劣論述的下一步,便是將自身的問題轉嫁其他「劣等民族」。將香港的問題歸咎於內地,也許是個令人「舒服」的方便方法。何以稱之為「舒服」呢?因為錯不在「我」,而是「他者」,只要把其他人趕走,「我們」便沒有問題。但這種推卸責任的做法可以解決問題嗎?更令人擔心的,「和理非」的「我們」是否有勇氣去質疑這種異化思想?
我們不應忘記1930年代的德國,人民亦是對生活極度絕望下投票選出納粹黨,然而納粹德國大肆推動法西斯主義,以秘密警察強迫反對者服從,又對猶太人盲目殺戮。當初的德國人也是不滿威瑪政府建政無能才希望尋求改變,但我們能因此就說納粹德國正義嗎,它能代表民主自由嗎?「歷史是一面鏡子」是每個人都懂的道理,香港的示威行為無法與法西斯類比,但當極端心態在社會迅猛滋長,我們不能不警愓。即便認同社會運動初衷,但當抗爭走上歧路,我們應該在極端的火苗成為烈火之前將其撲熄,而非再為其作掩護。一旦火苗變成大火,到時恐怕會成為誰也不想見到的怪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