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之風不宜長 社會信任待重建
近日,社會愈來愈多舉報建議。先有前特首梁振英懸賞百萬,追尋8月3日扔國旗者,後有「803懸紅爆料網」上線,將反修例以來的社會事件列排編碼,求市民舉報。國泰航空亦被指鼓勵舉報懷疑違反員工行為守則的同事。早前港龍空勤人員協會主席施安娜指出,多名同事疑因反修例言論被人舉報及解僱,不信任情緒似乎在社會上蔓延。
舉報並不是新鮮事。源於資訊不對等或操作需要,舉報往往能令政策更能上行下效。比如古時漢武帝的「告緡」和北宋王安石的「手實法」能夠成功推行,舉報的作用不可小覷。現今的廉政公署也鼓勵民眾舉報貪污行賄,助其展開調查以維護社會廉潔秩序。
然而,舉報如一把雙刃劍,亦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需小心使用。舉報之風盛行,首當其衝的是社會信任,最壞情況更會使得人人自危。故此,社會應思考舉報的底線在哪裏,應該如何使用。
「向誰舉報」,是一個關鍵的問題。通常來說,舉報人向司法、行政機關檢舉被違法行為,協助政府執法。然而,在警方還未懸賞舉報時,香港近日已有不少私人名義鼓勵舉報,自然令人擔憂。其一,民間舉報有越俎代庖之嫌,予人繞過官方程序之感,其二,舉報資料的保障制度和處理流程缺乏監督,也未必具有足夠的公信力,容易讓舉報淪為攻擊他人的告密活動。梁振英作為前特首及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鼓勵社會私下舉報而非訴諸警方,做法似乎缺乏深思熟慮。
「舉報什麼」,也是需要社會思考及設定界線的問題。常見的舉報主要集中在貪污、行賄等違法行為,亦有不少用以監督掌握公權力的人。然而,近日社會的舉報卻不全然涉及非法行為,甚至可能涵蓋了私人政治立場、言論表達等。此等做法使表達空間收窄,無益於社會。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的一個起因,在於信任問題,即香港社會對於內地法制憂慮處處,亦不信任特首的把關能力。事情後來愈演愈烈,一方面加深了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包括認為智慧燈柱會成為監控工具,另一方面加深了市民對警方的不信任,甚至懷疑被捕者遭性侵犯。從這個角度看,近日愈來愈多人鼓勵舉報,既是社會失去信任的結果,亦會加劇人際間的猜疑。故此,我們必須反思:社會當前需要的真是舉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