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驅散示威 政府驅散戾氣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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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7月27日在元朗驅散示威期間與市民衝突,24人受傷送院。在警方強力執法下,示威者在晚上逐漸散去,沒有釀成如7月21日般的嚴重街頭打鬥。
警方驅散示威要適時和果斷,政府處理管治危機其實道理一樣。這場動蕩已經持續一個半月,逐漸超出社會的接受程度,特首林鄭月娥須收拾局面,盡快推動全面而徹底的改革措施,從根本解決民怨。

比起前幾次的示威,警方7月27日在元朗的清場行動來得早。這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一方面,警方基於安全理由,早前對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故此他們有必要盡早驅散人群,維持區內秩序。另一方面,當天大批示威者在南邊圍村對出的朗業街和朗日路聚集,不但叫囂和高呼「可恥」,亦搬動鐵欄,意味可能會行動升級。萬一場面失控,示威者與當地村民發生打鬥,那時警方出手亦已經太遲。既能預視情況惡化,及早驅散人群乃適當做法。

由於示威者的根本目標就是留下來、繼續佔路,因此警方清場時難免會與示威者起衝突,過程中亦可能會過度使用武力,例如警方擬有催淚彈射上民居簷蓬,速龍小隊在西鐵站內揮棍攻擊市民,速龍小隊涉嫌改裝警棍等,情況應檢討和跟進。但是警方需要驅散人群、適時管控風險,這個出發點毋庸置疑。

27日元朗遊行警方驅散民眾時,曾有催淚煙被射上民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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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適時行動能夠驅散示威者,但引發示威的戾氣根怨,只有政府才能驅群。正如政府對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但不少人當天仍然到元朗以買老婆餅為名,參與聚集為實。除了周末遊行,市民甚至在平日以形形式式的方法表達訴求,包括阻礙地鐵運作等。社會無疑感到疲累,希望能早日回復平靜;若然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只會令更多人躁動不安。

今次風波應該讓特首林鄭月娥與她的團隊清楚認識到,香港目前千瘡百孔,由政治制度、經濟民生以至警隊監察,各方面均須改革。若能看見政改的路線圖,市民便能信任民主發展能向前行;若能看見資源分配更加公平正義,市民才能感受到這個城市能安居樂業;若能看見警隊完善監管機制,社會便可修補撕裂了的警民關係。

有警員在驅散示威者時情緒激動,由另外的警員制止。(曾梓洋攝)

當所有問題同時間爆發,社會很容易迷失於怒氣之中,因而對不準解決問題的焦點,只知以蠻力對抗。但林鄭月娥作為特區政府之首,作為管治精英中的精英,她在大亂之中更須精準地看出背後複雜的成因,給眾多問題對症下藥。她必須記得,警方只能驅散示威,無辦法替她驅散社會上的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