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氣滿城 香港人需要真正的「和理非」
7月21日元朗嚴重襲擊事件後,有市民號召7月27日元朗遊行,令社會有一股山雨欲來之勢。大專院校校長、中學校長等先後發表聲明,呼籲市民不要參加元朗遊行;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不批准市民當天發起或參與遊行。種種跡象都說明了,香港人真的要停一停,想一想。
元朗白衣暴徒襲擊市民,這件事本身錯綜複雜。當中既有警方涉嫌不執法的問題,亦有元朗鄉民的暴力問題。後者對社區的影響,更是有目共睹:襲擊事件翌日元朗人不敢外出,市內被形容如死城。
沒有人能接受用暴力解決問題,但在元朗遊行可能會引起市民之間的衝突,卻是不爭的事實。警方基於安全理由,對遊行申請人發出反對通知書,即使一些人未必同意,但對社會整體而言是可以接受的。集會自由當然是公民權利,但警方也有責任維護公眾安全、維持社會穩定,包括意欲舉行公眾集會的市民的安全。
同樣地,所有原本打算參加遊行的市民亦有責任照顧自己和別人的安全。考慮到潛在危險和警方的反對,他們應該改變原訂安排,不要冒險參加。要表達政治訴求,不急於一時,不限於一地。如果有人企圖將遊行變成「挑釁」,相信更不會是大多數市民願意看見的。
依然會有人滿有一腔熱血,以為只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便不會有意外。然而,他們必須知道即使自己可能按捺得住,但只需要另一方不夠耐性,衝突或暴力便會發生。而且,在大街上遊行時候的情緒一般都比較高漲,屆時會否按捺不住,並非我們能夠事先在家中冷靜地準確評估。
經過這一個多月,香港可謂充滿戾氣,每一個陣營都對另一個陣營非常不滿。從早前的「連儂牆」口角和打架事件便可見,市民間的衝突隨時發生。而元朗在7月21日後,更成為了一個非常高溫的火藥庫。即使遊行人士和當區居民有心保持克制,但只要任何人一不小心態度較差,便容易擦槍走火。即便是小型口角,也可以迅速令局面一發不可收拾。
香港陷入了這種局面,連一個地區遊行也令全社會憂心忡忡,實在叫人扼腕。或許我們都忘記了,不論對方是什麼政見、任何立場,對方也是這個社會的一分子,而不是要你死我亡的敵人。故此,在遊行、示威和任何場合,我們都不必主動與人起衝突。遇上口角,能夠心平氣和地調解,那便盡力調解;若然暴力衝突已經發生,便應該以安全為上,暫離風眼處,並呼籲別人離開。
一個真正的「和理非」,不只是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為口號那麼簡單,而是明白「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可貴之處,同時能夠感染別人也採取「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處理事情。香港人向來被譽為聰明、醒目,大概會明白李小龍所講的「Be Water」,其文意的源頭是老子的「上善若水」,它的出發點是「善」,而且是「上善」,顯然不是指暴力。對於一些人,如果他誤以為李小龍的專長是武術,所以暴力是被鼓勵的,那就更辜負了這位武者的精神,因為「Be Water」除了是武術的技巧之外,更關鍵的就是一種「上善」的前提,這樣一位武者不鼓勵暴力,而且根本不認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