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記者應受譴責 新聞自由必須維護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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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反修例遊行周日(7月14日)舉行期間,無綫電視(TVB)記者及攝影師報稱在採訪時遭到襲擊。無綫新聞部隨後發聲明「嚴厲譴責暴徒」,聲稱已經報警。倘若事件屬實,施襲者應受譴責,並應承擔法律責任,前綫記者盡忠職守,完成自己的份內工作,實踐港人珍而重之的新聞自由、採訪自由,絕對不能被欺凌,不論是來自什麼人。

根據TVB的說法,採訪隊下午五時步行去源禾路途中,有人突然踢記者小腿,攝影師的右邊背部亦被人打了一拳。當攝影師捉着施襲者的背包指他打人時,旁邊另有四、五人箍着攝影師的頸部。隨後,當有其他傳媒協助TVB記者離開時,後者又被人踢臀部。

過往數年,TVB報道新聞的手法或許不符合某些人的期望,同樣地,也有不少媒體,如明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東方日報等,亦受到各種不同的質疑,這正是新聞自由的必然結果。TVB是香港主要的電視台,有絕對的收視優勢,亦證明有不少市民接受和認同其報道,因而對輿論有影響力。倘若觀眾不滿其報道,香港有很多法律容許的方式「反制」,包括罷看TVB,或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無論如何,傳媒有其編採主張,它們處理新聞的空間,不應被肆意壓縮。即使要抗議,香港是文明社會,任何人都必須有理有度,對履行職責的記者應有起碼的尊重,絕不能借題攻擊,更不能威脅記者的人身安全。

各界必須認清,動粗或其他脅迫手段,既是懦弱和違法的行為,亦根本無法帶來施襲者想要的理想結果,只會令香港進一步撕裂,不利社會和解,甚至讓某些年輕人犧牲一世的幸福。香港目前衝突不休,但激化衝突不會讓社會改變。市民更須謹記,這種意義不大的衝擊於事無益。解決香港問題必須直視問題本質、對症下藥,將精力放到襲擊某個媒體,或與警察持續發生衝突,都是徒勞的。通過大刀闊斧的改革,克服深層次結構矛盾,從而解決困局,這才是真正愛護香港的人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