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復歸理性 林鄭政府是時候聆聽社會聲音
6月12日大衝突後,立法會連續兩天暫緩會議,令《逃犯條例》的緊張局勢降溫。此時,特首林鄭月娥必須把握時機,重新掌握社會脈搏,回應合理的憂慮,解釋不必要的誤解。這場危機若能適時化解,其管治可謂上了寶貴一課;而不論建制還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亦應務實審視條例,避免令事件再次升溫。
6月9日大遊行後,反對倉卒修例的民意相當清晰,惟政府當晚重申如期恢復二讀,可謂6月12日大衝突的近因。至於遠因,則為當局在諮詢修例時偏聽,為商界剔除部分移交罪行,卻沒有回應法律界的人權憂慮。甚至在星期四(6月13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閉門與法律界人士會晤,亦沒有邀請大律師公會及法律界選委。
政府緣何錯估民意?
值得留意的是,在大遊行後曾發聲明、支持政府修例的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在星期四、五先後立場放軟,湯家驊、羅范淑芬等均表示不反對擱置,認為當下社會緊張,難以審議草案。建制派議員如梁美芬,也表示已聽到市民意見,不願意見到任何一方受傷。
毋庸置疑,不倉卒二讀,最少可以令衝突止息,政府亦可把握時間重新諮詢。不論特首林鄭月娥最終如何處理,她都必須汲取教訓。照道理,行會非官守成員來自主要政黨,可讓特首掌握社會民情。但在今次修例中,政府多次錯判形勢,無論是林鄭本人還是一眾助其把握民情的行會成員,都必須檢討為何如此「離地」,料不到民意如此強烈。
長治須擺脫「數夠票」思維
在遠因方面,林鄭政府必須拋棄那種「數夠票」的管治思維。連日事態顯示,即使政府法案在立法會得到足夠議員支持,若然在社會惹起眾怒,強行通過亦無補於事。一方面,這會令市民走上街頭抗爭,使社會陷入衝突和撕裂;另一方面,建制派議員亦須顧及民意,總不願為了一個法案而接下來的選舉大敗而回。林鄭要成為一個政治家,就必須對自己要求更高,不能止於「數夠票」的低水平。
長遠而言,立法會議員不分黨派,均須務實看待《逃犯條例》修訂工作。所有人均會同意,完善逃犯引渡機制是好事,問題只是怎樣引渡。若然政府延長諮詢,建制派議員必須向政府反映民意,倘仍繼續唯唯諾諾,只是陷政府於不義;民主派議員亦應放下意識形態偏見,正視兩岸三地的司法互助需要,發揮代議士應有作用,提出合理的修例建議,絕對不能利用條例來動員甚至誤導群眾,換取政治籌碼。
這一役,社會和政府均已耗損,實須學懂這寶貴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