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售樓手法層出不窮 政府應更着力規管一手樓銷售
不少市場人士指出,自踏入2019年後,本港樓市乍現小陽春,市場交投表現理想,暫掃因去年樓市回落而所致的愁雲慘霧;當中,不少發展商「減價」推出大量一手盤供應,相信是為刺激市道的主因之一。樓盤供應大增,理論上可平抑樓價,助置業人士更易上車,但近年發展商在新盤發售上奇招盡出,藉招標出售、提供額外折扣等方法代替直接減價,圖避免直接「推冧」樓市,影響了市場資訊的透明度,令上車人士易於作出不甚理性的決定,政府實應着力監察。
奇招之一,正是近年發展商運用得出神入化的新盤招標出售。有別於傳統的公開發售,在招標形式下,發展商會要求買家投標,並且為此設下一定長度的招標期,長則達年,短則以日作單位,期間由買家提交標書,若所提出的購買價合乎發展商要求,即便成交。
對發展商來說,招標的好處可謂多不勝數。一般來說,招標方式並不需要發展商預早公布價單,故不會為其樓盤「定死價」,甚至能降低其定價資訊的透明度,以刺激買家作更高出價。觀乎過去做法,發展商可藉招標為市場需求「試水溫」,以調整成交價格,更可拖長投標期限,用以吸引更多、出價更高的標書。當然,發展商亦有機會以短期招標來刺激出價。但歸根究柢,投標者往往囿於資訊不流通,難以知悉其他競爭者的出價狀況,容易錯誤出價;加上與公開銷售相比,買家在投標安排下未能保證中標,令新盤更為稀有,導致置業者有機會作出較市價為高的出價。
去年,政府大力規管發展商推出新盤的安排,反倒促進了發展商運用招標方式售樓。政府除了宣布將實施一手樓的空置稅,發展商須為空置超過12個月的一手住宅繳付稅款之外,亦決定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規定發展商不論以招標或開售方式售樓,每次推售單位數量必須為總數兩成,即變相容許新盤項目最多能分開五次推售,圖限制發展商以「唧牙膏」方式供應新盤。在新政策的壓力下,發展商須加快推售其積存的一手單位,但在供應大增下,新盤價格有下調的壓力之外,去年尾樓市更出現下行趨勢,故發展商更有誘因以投標售樓,以避免直接減價,不但有助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其新盤的利潤,亦可避免觸發大規模的劈價潮,變相「托市」。
另外,在招標出售之外,發展商往往一併運用奇招之二-─折扣回贈優惠。面對大量新盤推出在即,與其直接減價牽起「割價戰」,不同發展商傾向提供林林總總的優惠回贈,如高額現金回贈、印花稅回贈、家具禮品等,變相為新盤「減價」。近日新地推出的雲滙,正是據稱提供最多25%的現金回贈,三房戶單位呎價有機會由15,333元大幅減至11,500元,惟其集團代表未有直言是否為其樓盤「減價」,反指其定價因單位景觀、坐向等因素而變動。
當然,發展商所言不無道理,畢竟上述優惠折扣並不會顯示新盤於土地註冊處中的成交價上,故表面上樓盤仍是以高額成交。但是,正如有論者批評,發展商形形色色的優惠回贈條件繁多,而且條款往往定義含糊,除買家當事人以外,到底新盤「減價」幅度為何,甚至有否減價,外界始終無從稽考。發展商採用優惠回贈「減價」,未必會對新盤市價造成深遠影響,但其必然有礙買家作更理性的選擇。
事實上,不論發展商利用招標方式售樓,或是提供買樓回贈,均非新事。但在種種奇招背後,反映的只是發展商如何操控樓價資訊,企圖托市,嘗試為不倒樓市的神話圓謊。其實樓價脫韁,不少市民根本無法置業,或者只好按兵不動,社會大部分的購買力未能釋放。然而,發展商每每宣稱樓價高企乃由市場內的剛性需求所致,實際上卻扭盡六壬,逃避直接為新盤減價,甚至妨礙市場資訊流通,以阻止整體市價下跌,實屬諷刺。在此極其扭曲的樓市下,市民根本不可期望能以更理性的價格置業,更遑論以可負擔的條件安居。就此,政府必須從速修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直接禁止發展商以招標及間接回贈等方式售樓;而長遠上亦必須大幅增建資助房屋,將房屋居住與投資的功能徹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