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傳粉嶺高球場唔起樓 房屋問題仲要拖到幾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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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向行政長官提交最終報告,就面積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小組提出政府可優先發展當中的32公頃。
就在公眾熱議高球場去留的時候,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去年8月的一個「離地」建議,據說可能會為當局採納。若真如此,那麼政府就是與民意為敵。

陳智思去年接受報章採訪時說,政府應收回32公頃土地,用作公眾球場、或者改建為公園等,他又批評在高球場建屋的想法「十分愚蠢」。

最近有一則消息在政圈流傳──政府可能採納上述建議,並傾向讓高球會保留餘下140公頃土地,但就要增加讓公眾使用的時間,以及在日後續租時,向政府支付市值租金(現時承租價是港幣1,000元)。倘若「陳智思方案」獲得接納,高球場就可避過遭清拆的命運,在該處建屋也就無從談起。

陳智思去年曾經形容,在高球場建屋的想法「十分愚蠢」。(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矛盾重重的「陳智思方案」

目前承租高球場的「香港哥爾夫球會」曾經聲稱,球場不是富豪樂園,而是致力向公眾開放的。陳智思方案矛盾之處在於,既然高球場本身已容許公眾使用,那麼為何還要多此一舉,撥部份用地作公眾球場?是否暗示原本不是給公眾使用?

如果參考《香港01》去年4月的偵查報道,上述質疑並非無的放矢:一方面,高球場只在周一至周五向公眾開放,與普羅大眾上班時間重疊;另一方面,按照兩名記者當時實地考察,入場費、借用高球杆費用、僱用球僮等費用高達大約港幣6,000元,相當於台灣數天旅遊團的收費。沒有多少人會認為,費用如此高昂的高球場是給公眾使用的。

粉嶺高球場收費相當高昂,一般市民難以負擔。(徐凱鳴攝)

房屋問題迫切 政府不應蹉跎

那麼,假如增加公眾開放時間、調低收費,高球場就有保留的迫切需要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眾所周知,香港的住屋問題已去到水深火熱、不得不解決的地步,少數高球愛好者即使無法「打波」、或者轉去其他高球場「打波」,他們的生活品質不見得就會大幅削弱;而他們的娛樂需要,也遠遠比不上弱勢群體的基本住屋需要。

目前,除了大多數市民同意收回球場,在很多議題上立場不一的政客,也罕見地展現「跨黨派」共識: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若政府採納不建屋建議,實在愚不可及,肯定觸發民意反彈;工聯會議員麥美娟亦強調,政府應考慮重置高球場,在現有球場土地改建公屋。

麥美娟強調,政府應考慮重置高球場,在現有球場土地改建公屋。(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值得一提的是,粉嶺高球場的私人遊樂場用地契約,將在今年8月底屆滿,擁有這幅土地的政府,完全可以依法收回,並且開展全面規劃。

必須重申,政府存在的宗旨,在於考慮社會整體利益,為大多數人民謀福祉,在香港的情境下,自然是照顧大部份普羅市民,特別是那些正在輪候公屋的低下階層。收回高球場會肯定會遇到一些人阻撓,但該做的事就要果斷地做,不應蹉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