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終出手播放亞運 港府不應擱下問題 確保港人能觀賞體育盛事
距離雅加達亞運開幕只有三星期,有線電視昨天(7月23日)宣布終於奪得播映權,港人可以繼續欣賞本地及亞洲各地運動員風采。誠然,轉播費、製作費高昂,加上港人對亞運興趣遠不及奧運、世界盃濃厚,不少媒體預料無利可圖,拒絕競投。今次亞運轉播有驚無險,但難保下次安然無恙。港府既然要推動體育盛事化、普及化,實應確保港人觀看大型運動賽事,給大眾透過電視支持香港健兒。政府應考慮日後透過香港電台出資購買轉播權,交由港台或其他電視台播放,同時避免電視台惡性競爭。
轉播權已定 有線需交代免費電視播放場次
大型運動項目的轉播權費用連年上升,相信亞運也不例外。再者,有傳本地電視台估算,本次亞運製作費用達六百萬至一千萬元。歷屆亞運,香港也未能形成觀看運動賽事的熱潮,電視台認為難以收回成本,情願把資金投放吸金能力更高的奧運、世界盃等綜合賽事,和歐美足球、籃球等個別聯賽。因此,當有線電視昨天宣布取得今屆亞運的播映權,電視台和亞奧理事會一方應經歷一番討價還價。《南華早報》報道,轉播費由最初的六百萬美元(約4,710萬港元)降至二百萬美元(約1,570萬港元)。
下一步,有線需要交代開幕禮、閉幕禮、會否只播放香港健兒參與的項目,哪些會安排在免費的奇妙電視播放,哪些會在收費頻道播放。當亞運未有穩固的觀眾群,免費頻道可以播放有港隊出戰的賽事,又可參考往屆觀眾對冬季奧運對冰壺的好奇心,精選一些能挑起港人興趣的項目,被稱為「麻鷹捉雞仔」的卡巴迪項目也許是其中之一。
此外,有鑑於觀眾對於評述員的要求愈來愈高,而專業評述能增進觀眾對賽事的認識,更能提升電視台的形象和質素,有線電視若果想藉亞運增加收視,則不應吝嗇邀請評述員的開支。
若體育項目屬二線 香港電台應競投
即使今屆亞運轉播有着落,但香港難保往後的亞運有媒體轉播。在商言商,若果亞運不能牟利,實難要求電視台「蝕住做」。政府應出手購買轉播權,再交由擁有免費頻道香港電台播放?
政府一直以商業主導為由,不介入大型體育活動的賽事轉播安排,又指主辦單位已經要求媒體在免費電視台轉播一定時數或重要賽事。然而,此舉正正解決不了無人競投的狀況。
若綜合體育運動項目乏人競投,政府應該考慮香港電台出手,再撥額外資源於港台廣播,原因有二。首先,政府用具體行動支持香港的運動員,符合港府推動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的政策方針。以亞運為例,過往香港運動員在亞運取得獎牌數目不斷增加,在2014年仁川亞運,香港更奪得六面金牌,一共42塊獎牌,成績不俗。今屆出戰選手多達七百人,為歷屆之冠。他們在外參賽,港人的支持最為重要。當運動員勝出,市民可以即時得知並分享喜悅;即使落敗,市民也可從影象感受其毅力,激勵人心。眾所周知,運動賽事是凝聚民心的方法,港府絕對值得花錢團結社會。
其次,這能確保觀眾免費收看主要賽事。港台投得轉播權,港府應優先給予香港電台廣播,其他電視台需要跟港台協商轉播。港台現時有三條頻道,但時段沒有被用盡,不少節目也是重播。港台製作了不少介紹運動和運動員的節目,安排時段播放亞運,能加強港台收視率,可望帶挈其他節目,提升知名度。
當然,這需要政府投出額外資源,而非要求港台抽調僅有的資源製作大型運育運動節目。外界批評政府「陰乾」港台,政府一直否認。若政府要掃走此等疑慮,更應用轉播大型運動的事例,證明看重港台公營廣播角色。
奧運世盃等熱門項目 任由電視台高價競投 觀眾電視台俱損
在電視台眼中,亞運、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二線」盛事,播放興趣有限。港府宜訂立一個名單,當沒有媒體競投指定體育項目,政府就可競投並提供免費廣播。
至於奧運、世界盃等大型又甚具商業價值的賽事,若果由政府競投及分配播放權,會招致電視台批評與民爭利,干擾電視台財務部署。不少人會認為,觀看賽事並非必需品,不宜次次運用公帑。
然而,我們需要留意,現時電視台為爭取轉播,不惜出高價競投,然後由收費電視用戶承受,用戶的月費節節上升,得益的是電視台,這又是否公平合理?甚至乎,電視台高價競投反招致虧本。有線自 2011 年與 Now 電視台競爭英超失敗開始,訂戶數目就下跌。2012年,有線因遲遲未能啟播免費電視,要跟無綫及亞視分享至少二百小時,有線失去獨家直播的廣告費,要虧大本。有線身陷轉播權之爭,相信深諳高價競投損害企業長遠發展。
剛剛過去的世界盃,港人透過 ViuTV 免費收看部分賽事,未能稱得上全民盡興。不少人羨慕內地人可以透過中央電視台免費收看賽事,而鄰近的澳門,政府也透過公營的澳門廣播電視,免費讓觀眾一睹球員風姿。不少國家的公營廣播機構取得世界盃部分廣播權,例如澳洲的 SBS、日本的 NHK、南韓的 KBS。港府用單純的商業理由拒絕介入,實欠理據。
在莫斯科世界盃、雅加達亞運過後,兩年後就要迎接東京奧運,四年後迎接卡塔爾世界盃及北京冬奧,期間還有一些次級國際賽事。若無變卦,上述盛事的轉播權費用只升不跌,電視台要競爭,出價只能更進取,市民需要付更多錢才能觀看。應否由港府出資,可以再斟酌討論,畢竟港府不能單方面壓低轉播權費,但政府動手有其好處,若能制定政策,由香港電台單一競投,再與其他電視台洽商分配賽事,可望減省電視台各自競爭帶來不理性標價。把省回的資源投放在人手製作上,會更具成本效益。萬一分配賽事不成,港台也可播放全數賽事。
早在 2012 年,倫敦奧運轉播權出現紛爭時,社會已經討論政府應否加強保障港人取得與盛事相關資訊的權利。過了六年,政府毫不檢討,港人險些錯過亞運節目。政府切勿因為有線電視最終出手,又偷偷擱下問題,必須徹底反思對轉播體育盛事的態度,制訂購買轉播權的準則,支援購買甚具意義但乏人問津的盛事節目,更應考慮如何減少電視台購買轉播權導致的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