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城規會否決改劃置富山谷 理據荒謬、本末倒置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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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扶林置富花園居民協會於兩年前,遞交申請予城規會,改劃薄扶林置富山谷為全港首個生態古蹟公園,城規會上周五(4月6日)開會討論後否決申請。在會議上,漁護署、康文署等對改劃沒有意見,亦不反對,只有規劃署不贊成方案,但其理據荒謬。政府應主動介定該土地的古蹟及生態價值,而並非留待市民和各部門定奪,互相推卸責任。

置富花園東面的置富山谷是牛奶公司牧場遺址,現為政府土地,劃為房屋用途。政府在2014年擬重建華富邨,安置受影響的住戶於置富山谷一帶,但置富花園居民關注生態會受破壞,組成「南區綠化帶關注組」,在考察下發現山谷有稀有動物(如被列為瀕危和易危物種的短腳角蟾和小棘蛙)、大量古樹及歷史遺蹟(牧場建築群已獲古諮會評為二或三級歷史建築),房署最終放棄計劃。其後,關注組引用《城市規劃條例》第12A條向城規會申請將該地段改劃為綠化帶,作生態古蹟公園,希望能以自然方式進行保育,盡量保存原有面貌。

置富山谷一帶有百年牧場遺址。(翻拍於伯大尼展覽館)

漁護署、康文署:無意管理    拒絕履行職責

山谷位於置富道旁,是高樓之間的緩衝帶,其中雞籠灣為綠化地帶。(何潔泓攝)

城規會上周五開始開會討論後否決申請。在會議上,漁護署、康文署等表示對改劃沒有意見,亦不反對,唯獨規劃署表明不支持申請,認為申請人未能證明用地不適合發展住宅,現時也沒有政策支持發展為公園,而且申請人無法證實可以切實執行建議。

雖然漁護署、康文署等沒有反對改劃建議,但就明言無意負責日後發展和管理公園,這種說法非常不負責任。假如山谷改劃成生態古蹟公園,土地仍然屬政府,發展和管理公園本是漁護署、康文署的職責,政府部門履行職責是最理所當然之事,不能選擇性地履行職責,更不能以此為由反對改劃。若漁護署、康文署不管理、不發展政府土地,又該由誰來管理呢?可見,漁護署、康文署的說法十分荒謬。

根據漁護署和康文署網頁所示,漁護署職責為:「管理郊野公園、特別地區、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康文署的職責為:「保護文化遺產;廣植樹木,美化環境」。

規劃署推說「未有政策支持」 態度本末倒置

再者,規劃署也未能提出合理的反對理據。房署曾建議在置富山谷興建房屋,其後被指誤判置該區的生態價值,遭居民強烈反對,房署於是在諮詢結束前縮減發展範圍,由18公頃減至15公頃,並將置富山谷自發展範圍剔除。如今規劃署卻指申請人未能證明用地不適合發展住宅,令人大感意外。也許關注組所提出的改劃方案尚有不足,但房屋署顧問早已確認置富山谷有生態、古蹟及人文價值;況且界定土地用途本是規劃處的職責之一,規劃署要求市民具體證明該處不適合建屋,無疑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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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的職責是「負責制訂、監察及檢討市區和鄉郊地區的規劃政策和圖則,以及執行有關的工作,並處理所有涉及全港和地區兩個層面的土地用途規劃事務。」

據政府文件顯示,深綠色為置富山谷地段,被劃作可被考慮成為住宅用地的綠化地帶。(南區綠化帶改劃關注組提供)

另外,規劃署又表示,未有政策支持發展為公園,申請人無法證實可以切實執行建議。即使現行沒有政策支持發展為公園,但規劃署的職責正正就是「制訂市區和鄉郊地區的規劃政策」,而事實上,規劃署已有規劃發展綠化帶的經驗。早年,規劃署在規劃沙田新市鎮的發展時,將新市鎮內約1,380公頃土地劃作「綠化地帶」,原意是促進自然環境的保育。因此,規劃署這個反對的理據亦難以成立。此外,鑑於整塊土地都是屬於政府,政府更應主動界定該地的古蹟和生態價值,現時反而要申請人去證明相關的價值,做法不合理、本末倒置。

先不論置富山谷一帶應否改劃成生態古蹟公園,漁護署、康文署和規劃署提出的理據都十分荒謬,難以令人信服。須知道民間團體難以取得政府做過有關的研究和數據,因此他們要親自進行生態調查,證實該地的生物多樣性,根本是強人所難。再者,即使民間建議未必如政府或專業團體所做的完備、完整,但政府仍應該認真看待,並非單以「無意發展」、「沒有現行政策支持」等理由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