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收回全數薪津難言合理 行管會平息政治爭端有責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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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將會追討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四名被取消資格議員的全數薪津,各人需要還款270至310萬元。然而,該四名前議員在任的九個月曾為市民服務,也是梁君彥通過他們的宣誓或給予他們重新宣誓的機會,故追討全數薪津的決定難言合理。

立法會前議員(前排左起)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羅君豪攝)

誠然,四人在宣誓當日作出如此輕挑之舉,並不理智,也辜負了投票給他們的市民。然而,他們的情況與一開始便被取消資格的梁游有別,他們在勝選後九個月才遭取消資格,期間他們一直開會、提案、投票,如今行管會追討他們的薪津,變相是要他們九個月無薪工作,並不合理。公眾亦會質疑,若行管會認為他們在九個月內不過是「有名無實」,難道要將他們投票的議案重新表決一次?

尤其是收回的薪津包括他們聘請議員助理、購買物資的費用,這些資源在他們任職九個月以來均用之於民,若然行管會要求他們用私人財產還款,就更顯理虧。故此,比較合理的做法是以四人被判議員資格無效的日期劃界,由於在判決前他們仍在服務市民,故相關的薪津便不應被追討。

再說,他們宣誓無效卻能夠當上議員,與當日梁君彥的判決不無關係。如果他認為該四名議員違反宣誓條例,也就不應該予以他們重新宣誓的機會或宣布他們宣誓無效,他們後來「違法」成為議員,梁君彥也要負上一定責任;如今追討四名議員薪津的決定,無異於要他們獨力承擔責任,似乎不合道義。

建制派因「拉布戰」疲於奔命,有議員直指因拉布,「一餐飯都要分三次食」。(鍾偉德攝)

這次行管會在諮詢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後,沒有以追討梁游的方式向該四名前議員追討薪津,相信與避免引起法律爭議不無關係。據指這次行管會向四名前議員發出的「還款通知」並非帳單,也尚未定下還款限期。

然行管會的減辣措施,似乎仍未能夠釋除公眾、民主派議員的疑慮。事實上,法律學者張達明就曾撰文質疑行管會追討全數薪津的法律理據。一旦行管會執意為之,四名議員隨時會興起訴訟。須知訴訟費時、費用高昂,若然訟費比起他們的薪津更為昂貴,立法會只會得不償失。

更重要的是,市民已然對政黨派系間的互相攻訐感到厭倦。近日,民主派、建制派就《議事規則》修訂起了爭議,上演了一幕又一幕攻防戰,市民初時對這些場面或許仍感到新鮮,但是隨着社會問題如水益深、如火益熱,市民期望的是立法會盡快重回正軌、為民解困。行管會若堅持收回全數薪津,無疑是火上加油,加深雙方芥蒂,絕非市民所願。行管會必須三思而行,絕不能夠因為大權在握,便莽撞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