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察】為何民主未能解決羅興亞問題
近日國際新聞其中一焦點,是緬甸政府涉嫌迫害國內少數族裔羅興亞人(Rohingya people)。國際社會期望曾長期爭取民主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今緬甸政府國務資政暨外交部長昂山素姬,能夠出面幫助羅興亞人,可是她卻遲遲未有行動,甚至被質疑是否配合或至少默許打壓羅興亞人。羅興亞人受迫害的問題,突顯了一個更為深邃重大、需要探討的課題:在民主充權與選舉制度下,如何協助少數族群解決困難,以彰顯社會公義?昂山素姬這位民主戰士現時的困境,正正深刻反映這個問題。
羅興亞人矛盾已久
緬甸羅興亞人約有100萬,是印度東部和孟加拉移民的後代,主要信奉伊斯蘭教。緬甸官方不想承認他們為國民,稱呼他們為孟加拉人(Bengali,指廣義的孟加拉地區)。資料顯示,最早在15世紀已有人從印度次大陸東部遷移到今緬甸西部。在英國殖民印度時期,殖民者(包括東印度公司)鼓勵更多印度人遷到今緬甸西岸的若開邦。
羅興亞人的矛盾至少已存在數十年。印度裔的羅興亞人在英治時期深為宗主國所倚重和信任,二戰前更有族人獲選入議會。因此,緬甸的佛教徒認為羅興亞人是殖民主義下的入侵者而敵視他們。二戰期間,英軍在1942年為規避與日軍正面交鋒而退出緬甸,其間把羅興亞人武裝起來;羅興亞人乘機屠殺若開地區親日軍並主要信奉佛教的亞拉干人(Arakanese),雙方因而結怨。緬甸軍政府在1962年上台後,佛教徒開始報復羅興亞人。
民主政府難即時解決問題
在昂山素姬等人的努力下,緬甸近年終於成功走向民主。但大眾似乎過於樂觀,以為落實民主選舉可以馬上解決羅興亞人問題,停止相關迫害,甚至一舉解決社會其他問題。可惜,選舉制度並非解決羅興亞人問題的捷徑。一來,羅興亞人在現行憲法中沒有政治權利,他們無從通過選舉制度,尋求伸張正義。其次,羅興亞人在緬甸是少數族裔,當主流民意敵視羅興亞人,執政者也難以逆民意而行。
昂山素姬作為選舉制度下的民選代表,難免受到民意壓力。雖然她的確可以利用個人感召力呼籲停止逼害羅興亞人,但這種逆民意而行的政治賭博,或會令她失去政治影響力,也很可能無法解決問題。
少數意見需被傾聽
大部分多民族國家都面對相近困境:如何完善選舉制度,才能更合理地保障少數族裔的權利?民主制度並不等同民粹式的民主暴力。成熟的民主選舉政制,必須建立在有條理、有系統的法律和制度上。不少多民族國家都有機制,確保能保障少數族群權益,以避免他們成為制度暴力的受害者。例如像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和伊拉克的庫爾德地區等,多民族國家可以在少數民族集中地設立自治區。
故此,尋求解決羅興亞問題,不能單單依靠緬甸尚未成熟的民主選舉制度,更重要的是讓緬甸人民尊重少數族群,並鼓勵社會大眾理性討論如何改善政體和制度。民主選舉並非解決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我們思考香港問題,也許應以此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