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幅地 馬會租用平絕體院 朱凱廸:民政局厚此薄彼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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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9年前向體育學院暫借近5公頃地,以作奧運馬術比賽,其後改成馬會馬廄,未有歸還,政府最近更突然提出把用地正式撥歸馬會。同一幅地,昔日體院要付超過62萬元,反觀馬會只需向政府每年交1元租。若計及整個沙田馬場和體院佔用的面積,馬會的呎租仍較體院平近一半,體育和賭博政策,同樣撥歸民政事務局管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批評,民政事務局「明恰」體育學院,局方於截稿前暫未有回應。

馬會早年向體院借地,用作2008年奧運馬術比賽之用,至今並無歸還。現時該地將由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改劃為註明馬場的其他指定用途。(資料圖片 / 黃偉民攝)

目前體院租金按其出租場地收入,以及應課差餉租值釐定,不過就連審計署亦曾質疑民政事務局釐定租金的方式是否合理,似與政府透過體院長期支援精英體育的目的不符。

在這個機制下,2004年至2006年間,即馬會借出「馬廄用地」前,馬會為整幅體院用地繳付的每年租金為210萬元。而面積4.7公頃的「馬廄用地」,佔當時體院整體面積約三成,以比例計體院為「馬廄用地」每年付出62萬元。

2015年的審計報告便指出,多個私人體育會所、體育總會、福利機構都獲批以象徵性價格租用地皮,但體院作為協助政府推行精英體育培訓的機構,卻未獲優惠。報告又披露,原來民政局曾在2013年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向體院徵收象徵式租金。財庫局要求民政局加以說明,惟民政局其後未有跟進。

體院是協助政府推行精英體育培訓的機構,而體院的所 有董事都是由民政局提名的。審計署認為,民政局可進一步探討是否適宜把該 用地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及象徵式租金批予體院 (註 13)。此舉除了可省卻收取體院租金所引致的工作,也可為體院提供恆久穩定的環境,以推行發展精英體 育的長遠策略。
審計署 2015年《審計報告》第 5 章
馬會9年前向體育學院暫借近5公頃地,以作奧運馬術比賽,其後改成馬會馬廄,未有歸還,政府最近更突然提出把用地正式撥歸馬會。(黃偉民攝)

民政局稱「馬廏用地」非作精英培訓

同一幅地,由同一個部門負責批核,馬會與體院都屬於非牟利機構,惟租地價格卻差天共地。在民政局支持下,奧運馬廏用地自2009年1月起以短期租約租予馬會,年租僅為象徵性1元。

根據民政局資料,「自2004年起,整幅體院用地(包括「奧運馬廏用地」)屬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管理的政府土地」,不過實際上康文署直屬民政局。局方又稱「奧運馬廏用地」本身只是體院的高爾夫球練習場和足球場,並非作精英運動員培訓之用。惟記者翻查資料,「馬廄用地」自2008年後,一直被馬會用作「馬廏、供騎師和馬匹使用的練習場及設施、馬匹游泳池及附屬設施」,換言之全屬賽馬用途,未有直接公眾利益。

「奧運馬廏用地」,現時是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馬會作馬廏、供騎師和馬匹使用的練習場及設施、馬匹游泳池及附屬設施。(馬會圖片)

體院用地呎租貴馬會近倍

馬會於2013年更向政府提出「明正言順」收歸「奧運馬廏用地」,以「特殊用途契約」方式續租,最終在民政局支持下,舊有的馬場去年6月率先獲續期50年,支付地價約6.68億元。沙田馬場面積達68公頃,以地盤面積換算,每平方呎租每年僅為$1.83。

體院失去「馬廄用地」後,面積由15.9公頃減至11.2公頃,2013年獲續租5年,每年租金為391.2萬,換算每平方呎年租為$3.24。換言之,體院租地價格比馬會租地價格貴近一倍。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批評,體院屬政府的服務機構,難以理解民政事務局為何同一幅土地以兩個相差極大的價格租予馬會,「明恰體育學院。」他指馬會面對批評,經常以慈善工作做擋箭牌,但其本質屬富豪俱樂部,政府不應過份優待馬會。他又指沙田馬場獲續期50年的地價約6.68億元,局方應交特價格如何釐定。

審計署於2015年的審計報告曾質疑,民政事務局釐定體院租用場地是否合理。圖右為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香港01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