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查冊︱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證住址 礙派訴訟傳票、影響投資併購
自反修例運動後,政府為打擊「起底」收緊多項查冊。繼車牌查冊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要求以「三部曲」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涉及董事、公司秘書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料最快月內刊憲實施。
大律師何旳匡指,除記者受影響外,也會影響盡職審查公司(due diligence)作企業併購及投資的事前調查,窒礙投資者選擇在港發展的決定;他同時指禁止董事及秘書的通常住址,會增加派發訴訟傳票的難度。
首階段禁查董事完整身份證號碼、通常住址
文件建議,新查冊安排分為三階段,首階段公司可即時拒絕公眾查閱董事的通常住址;董事及公司秘書的完整身份證號碼。
第二階段為明年10月,任何提交公司註冊處的登記文件,當中任何涉及受保護資料,即通常住址及身份證號碼,公司註冊處則主動不再提供上述資料供公眾查閱。
至第三階段,為2023年12月,公司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收起過往已經登記的公司文件資料。
最快月內刊憲實施
文件指出,今年5月會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附屬條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意味政府可先刊憲,即時禁止公眾查閱董事及公司秘書的受保護資料。
根據現時公司查冊,文件顯示公司名稱、註冊辦事處地址、公司秘書名稱及住址,以及董事名稱、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
惟新查冊安排實施後,登記冊僅會顯示董事及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以及部分身份證號碼予公眾查閱,但資料當事人、獲當事人的授權人士、公司成員、清盤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等則屬例外,卻不包括律師及記者。
大律師:影響法律界日常工作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表示,修例影響法律界日常工作,例如律師受委託作企業併購時,往往須進行盡職調查(due-diligence),調查對方公司董事背景等資料,修例後都不能繼續進行,「要搵私家偵探幫手查」。
「連傳票都唔知派去邊」
何律師又指出,在一些民事訴訟中,決定進行訴訟興否,將誰人列為被告等基本操作,均須靠公司查冊協助,修例或會影響律師在工作上判斷,指公司董事的通訊地址都遮蔽,「我哋連傳票都唔知派去邊。」
影響工傷追討
勞工界別也表示受此影響,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則指,工友遇上工傷後,僱主不願承認責任又不肯呈報勞工署,工友便須自行呈報署方。但礙於部分工友任職散工、或剛剛到職,不清楚所屬公司底細,便須靠公司查冊獲取資料。
蕭倩文指出,工友須準備公司全名、公司地址、電話、聯絡人資料等,形容「少一樣都唔得」,又指工友有時只知公司稱之「乜記」,不靠公司查冊的話容易「告錯人」。
新聞界反對 林鄭:睇唔到記者點解有特權
政府收緊公司查冊,傳媒、法律界、商界及勞工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特首林鄭月娥今早(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記者問到,上述業界會受到收緊查冊影響,會否讓記者獲豁免,惟林鄭僅回應個人私隱要受保護,公共名冊的存在已是平衡,若資料不是必要性,可以保護而毋須公開,「睇唔到記者點解有特權」,強調任何人都沒有特權。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入境處2019年10月收緊查冊安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