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公司疑濫派港珠澳大橋禁區證 前職員揭暗號避警方抽查

撰文:梁祖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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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搭金巴經港珠澳大橋往珠海及澳門時,外判站務員會在禁區協助。職員需要警務處簽發、只限本人使用的「禁區證」才可進入禁區工作,但有前職員向《香港01》記者透露,外判公司會借禁區證予替更或新入職同事,而看守職員通道的保安亦不會核對身份,令不知情的員工誤墮法網;若遇上警察抽查,公司就會用「東涌開會」、「主席到」等暗號通知無證員工。
記者兩度到場視察,發現外判公司會在交更時間,向員工收集和派發禁區證,而保安未有查核身份。保安公司僅重申會核對身份,兩間外判公司否認借證一事。過去一年警方接獲三宗違規使用他人「禁區證」的個案,其中一人被判監14日緩刑一年。

職員要在港珠澳大橋禁區工作,需掛上只限本人使用的「禁區工作證」,經職員通道出入禁區。(香港01記者攝)

港珠澳大橋自2018年通車,方便旅客往來香港、澳門及珠海。金巴有派遣外判站務員在香港管制站的禁區內,協助旅客搬行李、買賣車票及檢查車票等工作。身穿反光衣的外判站務員需持有「禁區工作證」,經職員通道進入禁區工作。

審批至少四個工作天 只可本人使用

金巴站務員現時由兩間外判商營運,分別為華順通(香港)物流及譽高營運。職員的禁區工作證都是由這兩間公司向警務處申請,審批至少需要四個工作天。

他們持有的「禁區工作證」印有「W」字樣,寫上口岸名稱,職員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公司名稱及證件有效日期,就如身份證和護照一樣,只限本人使用。

港珠澳橋「禁區工作證」印有「W」字樣,寫上口岸名稱,職員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公司名稱及證件有效日期,只限本人使用。(香港01記者攝)

前員工稱外判公司常借證予替工、新同事

不過,《香港01》發現有金巴外判站務職員疑使用其他人的「禁區工作證」,進入禁區工作。保安未有查核職員身份便放行,造成禁區漏洞。

Dennis(化名)曾是外判商的兼職員工,他指出兩間外判公司都有亂借「禁區證」的現象,並指出外判站務員流失率很高,有員工做了幾日便離職,而且做「禁區證」速度很慢,需獲警務處審批。他稱公司缺人手時,偶爾會從機場調人手過來做替工,因替工不會有證,臨時申請也趕不及,便會出現「借證」的情況。

前金巴外判站務職員Dennis(化名)表示,兩間外判公司都有亂借「禁區證」的現象,保安亦不會查核身份,造成禁區漏洞。(香港01記者攝)

Dennis坦言「借證」每日都會發生,他們會將已辭職的職員「禁區證」,甚或將現有的職員證給予新同事或替工使用。他們會在港珠澳大橋的便利店交接「禁區證」,替工及新同事都會在社交軟件的員工群組通知主管「需接」,即需要接送。此後,主管會安排資深員工到職員通道外的便利店,交證給無證的同事,同事取證後便可經職員通道進入,保安也不會查核身份。

職員通道設有一個更亭,更亭前後都有一個閘位,職員進出禁區都必然會通過更亭,並需推開兩閘。職員經過更亭時,便應出示「禁區證」,並由保安查核「禁區證」上的姓名,與持有人的身份是否吻合。

記者在4月底及5月初,目擊有職員將證件交給他人,然後再一起進入禁區,保安亦未有查核身份。(香港01記者攝)

目擊三職員交證予他人 保安無查證

記者在4月底及5月初,兩度到了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視察數個小時。職員只要掛上證件進出職員通道,保安都未曾截停任何人士檢查證件。記者更在職員通道外,三度發現有職員將證件交給他人,然後再一起進入禁區,保安亦未有查核身份,當中兩次都是下午交更時間。

有職員接獲證件後,隨即將證件掛在頸上,再進入禁區。(香港01記者攝)

記者目擊一名身穿金巴背心職員走出通道,先將證件交給另一名黑衫職員,再一起回到禁區。同日差不多時間,一名黑衫男亦從背包取出證件,轉交「禁區證」予一名杏色風褸的男子,風褸男隨即把證件掛在頸上後,與黑衫男前後腳走進禁區。

兩名交接證件的職員前後腳進入職員通道,保安未有查核職員身份。(香港01記者攝)

用暗號提示警巡查 無證職員脫反光衣扮過關

雖然金巴外判站務員通過了保安關卡,但有警員不時會在禁區巡邏,偶爾或會向外判職員查核身份。Dennis指公司亦有暗號,提示借證職員有警察到場,例如「東涌開會」或「主席到了」等暗號,無證同事聽到對講機有類似提示時,便會脫去工作服,扮旅客排隊過境,或到洗手間避開警察查工作證。到警察離開後,主管會在對講機或社交群組通知無證同事。

Dennis批評港珠澳大橋禁區把關做得不好,不會核對「禁區證」人士身份。他稱只要有心人士拾到證件,便可自由出入禁區,在香港被通緝的人士可過關到珠海及澳門,反之亦然。

有身穿反光衣的職員將證件轉交另一人,一同步入禁區。(香港01記者攝)

員工隨時墮法網

他認為保安及外判公司都有責任,首先保安檢查敷衍了事,外判公司又利用漏洞,無幫新職員及替工申請禁區證,使用他人的禁區證上班,整件事根本不合理。Dennis說「借證」令好多不知情的員工會墮入法網,亦有員工試過無身份證下,只用禁區證過關被帶走。

Dennis稱有同事在2月18日遺失身份證,使用了禁區工作證入境珠海。但他回來香港時,遭入境處發現身份證未有離境紀錄。Dennis稱公司當日在通訊群組發出一條公告,著同事若遺失證件,切勿用禁區證入境珠海及澳門。

港珠澳橋職員進出禁區,需出示有效的禁區許可證,但有前職員揭露外判公司濫派禁區證。(香港01記者攝)

警方一年接獲三宗違規使用禁區證 一人判緩刑

入境處承認有一名口岸穿梭巴士員工,在2月18日使用禁區證進入港珠澳橋禁區前往珠海,為取回其遺失的香港身份證,處方當天將個案轉介警方跟進。警方稱同日收到轉介,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士沒有許可證進入或離開禁區,或違反許可證的條件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截至5月29日,警方在過去一年共接獲三宗違規使用他人「禁區證」的個案,其中一宗已審結,涉案人士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一年。

金巴有派遣外判站務員在香港管制站的禁區內,協助旅客搬行李、買賣車票及檢查車票等工作。(香港01記者攝)

兩外判商:為職員保管否認借證 保安公司重申會核對身份

記者就無查核證件及借證一事,分別向保安公司、金巴及兩間外判公司查詢。保安公司新恆基國際物業管理未有回應無查核身份一事,只重申保安在檢查時會截停該人士,要求出示職員證及禁區證,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如資料吻合無誤會便放行。

華順通及譽高回覆均稱公司並無「借證」,只會保管非經常當值職員的「禁區證」,因擔憂他們會遺失證件,故在當值日才轉交證件。華順通聲稱沒有相關暗號,譽高則不回覆無實質證據的問題。金巴則未有回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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