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探討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活用海濱改善社區環境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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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展局提出政府有意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的建議,這一舉措被視為刻不容緩的行動,旨在改善市民生活質素,解決長期以來令人困擾的問題。在提交給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中,政府提出了兩個策略方向,以推動條例的修訂。這些方向包括強化制度,以及加強海港功能和改善海濱的使用和環境。其中,政府提出了一個清單,列舉了可豁免「不可填海推定」原則的工程,以促進改善海港的填海工程,從而使海濱變得更美麗,同時也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筆者認為政府應將豁免範圍擴大至「在靠近海濱興建支持社區及環境保護設施」,包括在靠近海濱的高速公路旁興建隔音屏障和海漂垃圾收集器維修基地。這樣一來,將更有效地提升海港功能,改善市民生活質素,並解決長期以來困擾部分海濱地區的「老大難」問題。

來稿作者:鄺卓睿

目前的《保護海港條例》條文細則實屬過時,並過於簡單,無法應對海濱和鄰近社區的發展需求。目前的條例無法真正實現保護海港的同時,也無法滿足社區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因此,發展局的修訂條例的努力是值得社會大力支持和理解的。筆者難以理解為什麼一些反對人士對政府的修訂提出指責,認為這將讓維多利亞港變成一條河流,並使政府和發展商無法受到約束,這種批評缺乏根據。實際上,政府在文件中已清楚規定,所有豁免工程的填海面積不能超過0.8公頃,並且私人工程需要經財政司司長批准的豁免許可。對於具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及無替代方案」的填海工程,需要經過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的審批,並需要進行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因此,政府在行政層面的審批工作非常謹慎,維多利亞港基本上無法被填平的。此外,公眾可以通過公眾諮詢和地區諮詢表達擔憂和不同意見,並且還有司法覆核機制作為保障,因此社會大眾無需擔心自己的權益受到剝奪,也無需擔心維多利亞港及周邊海濱地區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實際上,許多國外城市,如悉尼、墨爾本、三藩市、溫哥華和新加坡,都有類似香港的《保護海港條例》和允許有限度填海及發展海濱的條例和機制。發展局的修訂工作與這些城市所允許的並無不同,都是在保護海濱和發展海濱之間尋找平衡,以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而這次的獲豁免工程清單都集中在改善海濱的使用功能、應對極端天氣風險、增強海濱的連接性和滿足市民在海濱活動的需求,既不會浪費維港的潛力,也能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讓海濱變得更美麗,並符合市民生活需求。這種前瞻思維和規劃應該受到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和理解,而不應受到無根據的指責。

然而,政府應考慮靠近海濱區域的社區發展和污染問題,可擴大豁免清單,以包括「支持在靠近海濱興建支持社區及環境保護設施」,解決一些特別是靠近東區走廊的社區所面對的噪音污染和缺乏文康綠化設施等老大難問題。一些社區,如和富花園,長期以來一直受到東區走廊的噪音困擾,並不斷尋求政府的協助解決噪音污染和噪音污染導致的精神損害問題。然而,由於現行的《保護海港條例》的限制,東區民政事務處、路政署和環保署無法有效解決社區的噪音污染問題,這讓社區居民繼續承受噪音污染的困擾,並對政府的無所作為感到不滿和失望。

現在,發展局有意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筆者認為發展局應該多聆聽民意,與民眾攜手合作,擴闊豁免清單,興建隔音屏障和其他有益於社區發展的設施,以解決靠近海濱社區的噪音污染和社區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同時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尤其是那些居住在鄰近海濱的社區。政府還可以通過小型填海工程,在海濱地區興建海漂垃圾收集器維修基地,設置海港垃圾攔截設備和「海洋垃圾桶」,有效地收集維港兩岸的小型垃圾,使維港保持乾淨和美麗,同時也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保護,這樣的舉措實在是一舉多得。在此基礎上,政府亦可探討如何善用海濱,推動經貿、科研、人文交流等多領域發展,從而促進社會和海濱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最後,發展局須積極主動聯繫和遊説反對團體及其他持有不同聲音的持份者,了解他們的需要和擔憂,減少在政策落實和修改法例時會面對的挑戰。

作者鄺卓睿是香港群策匯思常務理事,澳洲國立大學碩士,曾在澳大利亞國際事務研究所工作。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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