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駿邦、李浩然|日本核廢水有什麼危險?
東京電力公司(東電)日前表示,經過「多核種除去設備」(ALPS)淨化處理,核廢水當中的絕大部分放射性元素都可以清除,但是「氚」(Tritium)卻無法完全清除 。他們計劃最早於今年夏天起,將高達130萬噸的核廢水裡氚的濃度稀釋,以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排放標準,在30年間排入大海,認為這做法不會對海洋造成污染。日本副首相麻生太郎甚至曾稱經過處理的核廢水可以安全飲用 。但顯然易見,當中必然有一些安全隱患或者不確定性,否則他們只須將核廢水引入自國的地下水系統中就可,何必大費周章將它排入大海,引起鄰近各國的不安。
來稿作者:張駿邦、李浩然
核廢水排放入海的影響
福島核廢水來自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與核燃料芯塊有直接接觸,而一般核電廠運行的廢水,不會直接與燃料芯接觸 。因此,福島核廢水比一般核電廠產生的核廢水含有的放射性物質,不但種類更多,而且放射性更高。國際環保團體綠色和平亦曾發表報告 ,表明對東電的ALPS 設備的成效提出質疑。如不經過恰當完全處理,核廢水中的其他放射性物質如鍶90(Strontium-90)、碳14(Carbon-14)、銫137(Cesium-137)、碘129(Iodine-129)和鈷60(Cobalt-60)會被排放到環境中,根據放射物種類的不同在環境中長期存在(其中氚的半衰期為約12年;而碳14的半衰期更長達5730年)。
而且,綠色和平認為,東電刻意低估氚在環境中的積累和潛在毒性,若將含氚水排入大海,將形成毒性更大的有機氚,可能對環境造成更大危害。有機氚已被發現在浮游植物(即海洋食物鏈的基礎)中進行生物積累,令人擔憂會透過食物鏈傳遞給人類,危及我們的健康。事實上,現時缺乏有關放射性物質對海洋生態系統等長期影響的相關研究,一些世界領先的海洋學研究所和海洋科學家批評東京電力公司的科學論證薄弱,警告不要將太平洋用作核廢水的傾倒場所,並呼籲尋找替代方案。
有海洋科學研究機構預測,從排放之日起,約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就可由福島縣周邊局部水域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 。對此,太平洋島國民眾對日本推進核廢水排海計劃充滿擔憂。洋流可以將經過處理的核廢水帶到遠離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地方。太平洋沿岸一些國家的科學家擔心它對食物鏈和生態系統的潛在影響。太平洋是地球上五大洋中面積最大的洋,提供全球約七成的魚類捕撈量,擁有豐富的生態、經濟和文化價值。長期釋放核廢水的做法不單對海洋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構成風險,更是一個跨界和跨代的問題,不容輕視。
有鑑於此,由18個成員國組成的太平洋島國論壇(Pacific Islands Forum)建立了由全球核問題專家組成的核廢水專家組,幫助提供獨立的技術建議,與日本就其核廢水排海計劃進行磋商。該專家組指出,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數據可以認定日本排放核廢水對地區民眾和海洋生物多樣性是安全的,認為日本不應實施將核廢水排入太平洋的計劃 。
東京電力公司劣跡班班
中國代表在最近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上,就嚴厲抨擊了日本福島核廢水排海計劃,並指出日本福島核廢水排海是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的重大問題,不是日方一國私事 。日方在未與包括鄰國在內的相關持份者進行充分協商,一意孤行地加速推進核廢水排海計劃,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日方雖然邀請了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赴日,但其授權範圍只被嚴格限定於評估排海這一種方案,排除了其他選項。事實上,排入海洋並非處置福島核污染水唯一做法。日方曾提出五種方案,包括:排入海洋、變成水蒸氣排到大氣、沿著地下管道排入地底深處、電解處理、以及將其固態化埋入地底。但其專家委員會認為排入海洋的方案最為便宜,而且對日本自身的污染風險最小,日方最終選擇從一己私利出發,單方面落實此做法 。有資深核專家就指出,人工放射性核素在自然環境中沒有安全閾值,而現有技術完全可以去除核污染水中的氚 。然而,東電和日本政府不想為此耗費巨資。儘管氚的放射性能量低,但其危害並不小,一旦攝入,植物、動物乃至人類都有可能受到傷害。就鄰近國家而言,當然期望日方負起責任,在與各國政府達成協議前不要排放核廢水,採用對世界最安全和最可靠的選項,保障國際社會的公共福祉和利益。
退一萬步來說,我們假設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核廢水確實對人體無害,但實際執行該計劃的卻是劣跡班班的東電。作為這次處理福島核廢水的執行機構,東電在核電安全運行方面卻素有不良記錄 ,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前後均有隱瞞、虛報和篡改信息的前科,包括核廢水處理問題。
2011年4月,東電在福島核災約一個月之後就暗中將內含低濃度核廢水排入大海,竟然未有事先告知當地居民和漁業代表。2013年8月,福島核電站再發生嚴重泄漏,泄漏出約300噸高度污染的核廢水,大量污水滲進了土壤,可能最終會流入海洋,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NRA)將事故評為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第3級別的“嚴重事件”。2014年4月,東電宣布,福島第一核電站再次發生泄漏事故,高濃度核廢水被誤送至其他廠房,約200噸核廢水泄漏至地下室。2021年4月,NRA更暫停了東電重啟位於日本新潟縣的柏崎刈羽核電站的計劃 ,原因是該核電站的組織性管理功能下降,長期未妥善做好防護措施,導致核物質防護方面可能出現重大事故,對其安全重要度和嚴重度均給出最差的評級,下達為期至少一年的禁止運營命令,要求東電改善。
有日本媒體人亦表示 ,日本政府及東電在核事故處理及核廢水排放中,慣於隱瞞真相,應該讓第三方監管機構介入福島核事故的處理和調查。試問在當地民眾也缺乏信心的情況下,我們如何能盲目地信任日本有關當局,將會完善地執行該計劃呢?假如不慎讓除氚以外的其他放射性物質流入大海,又如何善後呢?
香港政府必須加強對策
香港一直以來都是日本海產及農林產品的最大出口地之一,除了香港居民消費外,更作為轉口港將產品輸入內地市場。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後,為防止受輻射污染的日本食品進口,本港即禁止日本福島及鄰近四個縣份的蔬菜、水果及奶類製品進口。香港在災前為福島食品最大出產地,佔福島農產品總出口量超過80%。於2018年,在確保食物安全的情況下,香港始有條件地放寬有關安排。現時,來自福島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類飲品和奶粉均不准進口本港,而來自福島鄰近四個縣份的上述產品,須附有輻射證明書和出口商證明書 。至於該五個縣的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家禽、禽蛋,及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亦必須附有輻射證明書。此外,鑒於日本政府早前公佈擬會將核廢水排放至海洋,食物安全中心於2021年起將輻射檢測日本食品納入每年的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內 ,並在其網站定期公佈日本進口食品檢測的結果。
在最近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中 ,有關當局亦向委員會就應對福島核電站廢水排放的相關準備工作和應對措施的最新情況作出匯報。一旦日方啟動排放廢水,特區政府會即時採取嚴格進口管制措施,包括:禁止福島一帶沿岸最高風險縣份的水產品進口;及對其他有風險縣份水產品的進口實施嚴厲管制,要求日方提供輻射證明文件,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及適宜供人安全食用,否則不准輸入本港。而「有關措施的具體內容,包括受影響日本縣份的範圍,需視乎國際原子能機構最後整體報告的結論、國家專家的意見、日方就事件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風險評估等而定」。
雖然當局已有所準備,但這次傾倒核廢水的事件非常特殊,其一在於傾倒30年時間之長,其二是輻射污染的形態很特殊,當局一直以來採取的食品安全措施未必能有效應對,亦恐防有漏網之魚。幅射無色無味,市民防不勝防,而煮食一般亦不能減低食物中的輻射污染水平。如市民購入受輻射污染的食材,放射物便很大機會透過進食方式進入體內。雖然食物安全中心指出人體新陳代謝過程通常會自行修復由低水平輻射造成的損害,但亦指長期食用受輻射污染的食物有機會令人患癌風險增加 。從現實上來看,如市民不幸患上癌症,也未必聯想到患癌是否和進食受輻射污染的食物有關,亦難以證實當中的因果關係,更別提向有關方面追究了。
日方因為沒有足夠數據證明確保排放核廢水的安全性,以及將核廢水排入海洋並非唯一處理方法,而受到多方反對。雖然如此,現時日方的核廢水排海計劃已箭在弦上,看來將會進行到底。特區政府已準備採取嚴格進口管制措施,但核廢水排海計劃長達30年,為了更好地保障我們、以及我們下一代的健康,特區政府應該採取非常手段,更積極地考慮長期性措施,加強應對這次非常事件,例如在日本漁農產品包裝上添加標籤,標籤內容包括來源地及輻射風險警示;並進一步協助本地漁農業發展及協助業界尋找同類型食材的進口地,用行動來保障食物安全和維持市民大眾信心。
作者張駿邦是政策研究員,李浩然博士是立法會議員。文章的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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