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科技園無視法庭判決 倘沾手新田科技城發展注定失敗
政府上月公布新田科技城建議發展大綱,當中約300公頃面積用作創科發展,可容納樓面面積相等於17個科學園,這對創科業界來說,的確是個好消息。如此大片土地該如何分配發展?筆者認為政府必須謹慎而行,堅守原則,切忌將大量用地再單一批予諸如科技園此類公營機構,以免重複以往守舊落後的所謂創科發展模式。觀乎科技園近年屢受批評,最近再被業界直斥其無視法庭判決,一年以來一直未有糾正工業邨數據中心違規問題,如果這種表現仍繼續「要錢有錢、要地有地」,實難以向公眾交代。
來稿作者:徐毅興
新田科技城是未來本港的創科引擎,對香港是否可成為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所指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至為關鍵。近年一提到香港創科發展,就必定想起科技園,皆因科技園是公營機構,坐擁逾200公頃工業邨及白石角科學園等土地,連未來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科園也歸其管轄。筆者立即聯想到,政府會否因利成便,索性直接將大部分新田土地批予科技園,交由它負責發展及引進企業入主?如此一來,變相重複工業邨及科學園模式,對創科發展十分不利。
多年來,不少業界對科技園的貢獻抱有質疑,其多年招惹的是非甚至官非不斷。遠有科學園「培育」出來的智能咖啡機Arist衍生之眾籌騙局,近有將軍澳工業邨數據中心「劏房」案、蘋果大樓違規案,以至喵坊續租風波等等,這些已不能用「個別事件」解話,而是反映企業管治出現問題,管理層更是責無旁貸。
數據中心「劏房」案的苦主、新意網行政總裁湯國江日前受訪時,批評科技園在去年5月終極敗訴後,一年來竟然仍可以無視法庭判決,以消極、欠缺透明度的不作為態度,冷處理事件,亦沒有公布如何有效落實法庭命令,「現屆政府強調KPI(關鍵績效指標),科技園在執行力上明顯不達標,是否應向其管理層問責?」
湯國江並非只是提出批評,他建議科技園積極考慮委聘獨立第三方,查核各工業邨租戶包括數據中心租戶的營運情況,檢視如何有效打擊租戶違約分租,更重要是到立法會詳細交代如何跟進法庭的判決,給業界和公眾一個清晰交代。然而,科技園至今似乎對業界苦主聲音置若罔聞,筆者相信,假如日後園方再獲得新田科技城大部分土地的發展權,法律問題必接踵而來,以其管理層漠視法庭判決的態度,搞不好又出現一大堆官司。
發展新田科技城,公眾最不想見到的是重複科學園以至數碼港的模式。偏偏科技園經常被指單純用業主心態、以「分租模式」處理工業邨數據中心營運,園方角色尤如「包租公」,不僅沒有做好把關,更任由營運商涉嫌以「分租」方式提供出租機櫃服務圖利,違反租賃上不能分租的限制,因而引發司法覆核。事實上,工業邨近年批出的數據中心租約,樓面面積可低至每平方呎300多元,工業邨以外的企業卻需承擔每平方呎5,000至6,000元的地價,科技園這種「以公屋價錢出租豪宅地段」的做法,一直被業界詬病,這不單破壞行業的健康發展、有違公平競爭原則,更有濫用公共資源之嫌。
香港要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不能再走以前的舊路,不能再犯以往的錯失。新田科技城對香港未來發展至關重要,如再出現眾籌騙局、嚴重違規、續約爭拗,勢令創科發展失格失焦,注定失敗,相信任何人也不想見到。筆者希望政府採取更大主導權,在非公開招標形式批地上設定真正有利創科發展的條款,做好把關,這樣才能令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創科事業的發展大局。
作者徐毅興是任職跨國企業的八十後工程師,對城市規劃、舊區重建猶感興趣。文章的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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