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霆剛|禁陸港澳客訪台是為阻陳同佳?
自9月29日台灣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台灣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禁團令雖解除,但對陸港澳地區依舊禁止組團訪台。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強調,「兩邊防疫措施不一樣,所以需要充分在防疫措施上做了解跟信賴」。
來稿作者:季霆剛
2018年2月,陳同佳在台灣旅遊期間殺害女友潘曉穎,在港被捕的陳同佳承認殺害女友並棄屍台灣。香港特區政府因為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這場歷時一年多的「修例風波」至今對很多人而言仍是歷歷在目,而陳同佳本人依然在港,投案無門,到底民進黨當局特別是陸委會在想什麼?
陳同佳出獄逾兩年,他出獄時除致歉外,他表示願到台投案,但台灣認為陳同佳應透過「刑事警察局和陸委會成立的單一窗口聯繫安排」。香港一直強調台灣的拖延是「政治操作」,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港媒訪問時就表示,「個波係台灣度」。陳同佳的台灣代表律師指,曾多次致電台方對口單位,但等了一年仍沒有回覆。當時台陸委會強調陳同佳到台投案絕非單純批出簽證,台陸委會認為「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方能處理陳同佳到台入境問題。」現時台灣重新對旅客開放,即是簽證政策有大改,卻未開放予陸港澳客,對陳同佳而言有何喻義?
邱太三應辭官明志
兩岸關係自蔡英文「執政」後惡化,台灣陸委會主委去年已由名學者陳明通改為台大法律學畢業、曾任台法務部門之首的邱太三,邱太三比誰都清楚台港兩地雖無實則法律互助協議,但對於接收罪犯絕對是舉手之勞。邱太三在擔任法務部門首長時曾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要求,他稱「港方應理解台灣的司法審判制度」。
按道理,邱太三曾任法務部門首長,理應清楚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而台法務部門主管調查和檢察,致力打擊犯罪、為民眾伸張正義,邱太三現為主管兩岸事務的單位主委無理由再以證據在港方作借口,阻撓陳同佳自首。邱太三曾擔任台灣的檢察官,但因對體制不滿,離職轉任私人執業律師,顯示自己是名具有強勢自我個性的「性情中人」。如果民進黨當局繼續播弄腥穢的政治手段,棄公義於不顧,邱太三作為一個爽直之人,應展示勇氣,早日辭官以明志。
若然民進黨當局企圖以陳同佳案來「報復」、「要脅」港府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台藉人員簽署的 「一中承諾書」,實在是幼稚之極。民進黨當局因無法接受「一國」原則而使出諸多借口來阻擋陳同佳投案,其實只是想向大陸方面「示威」,與案件本身的法理問題完全無關。台灣企圖以此來形造台港可以「司法協商」之假像,好像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台灣當局稱台港兩地應「談好相關事宜」,筆者只能臆測並非案件事宜,而是港府要求台方人員簽署的「一中承諾書」,但此事基本上毫無商酌空間。
不予陸港澳旅客入台是政治為先
台灣當局曾以簽證和防疫為由不容犯人來台自首,對陳同佳案一拖再拖。台灣當局以政治為由不肯接手,至今特區政府亦無計可施。如今台灣既放鬆入境限制,亦無諸多隔離要求,其實台灣當局再無理由搪塞了事,台灣陸委會一直對陳同佳不予放行,現在亦不予陸港澳旅客入台旅遊,到底是不是心虛,怕再次燃起陳同佳有關的司法問題,令人十分懷疑。台灣當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播弄陳同佳案已引起兩岸三地人民對台灣處理司法問題和刑事案件的信心,民進黨當局以政治為先來對待陸港澳旅客問題,受害的只有台灣早已深陷低谷的司法排名和不振的觀光業。
台灣方面曾稱不接受陳同佳以「自由行」的方式赴台,陳同佳當時亦不能夠申請網上簽證赴台。台灣當局可能擔心陳同佳若自行搭機赴台,將可能危及機上乘客,香港警方可以派出多名人員伴行,到達台北機場任務完成後即回港,台灣方面無需要就此多慮。
最後即使兩岸政治環境不同,亦因諸多原因而導致兩岸關係緊張,但民進黨當局不應無故以簽證來阻礙兩岸人民友好往來。
作者季霆剛是深圳大學港澳及國際問題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文章的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香港01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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