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惜地球|垃圾應該運到內地處理嗎?

來稿作者:陳永傑
最近北京召開「兩會」,有高層官員稱,正探討香港可否把垃圾送往內地集中處理。首先要談的是,官員稱的「垃圾」,其實指的是什麼呢?京、滬、穗、深等大型城市已實行強制垃圾分類多年,在這些城市,垃圾須分成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當中當然也包括了市民常常回收的紙料、金屬、塑膠、廢舊電器等等。垃圾應否運到內地處理的討論,早在去年年中出現,當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也強調,與內地探討「無廢灣區」,意思是討論跨境回收,而非把香港的垃圾直接送到內地焚燒或棄置。
如果是說大灣區統一回收,我們應如何理解?原則上不是問題,一直以來,香港的回收物多在本地提煉成工業原材料(如塑膠粒),然後銷售到中國內地和海外。可是統一回收實行起來,香港就必須嚴防洋垃圾貿易捲土重來。早年中國內地和香港對廢料貿易的管制較寬鬆,加上中國內地工業發展蓬勃,對垃圾所含的物料需求殷切,於是導致全球各地的廢料湧到香港,再轉口內地,過程中,新界棕地的回收場很多都用作存放廢料,拆解了有價值的物料後,剩下的廢料要不丟到香港的堆填區,要不就繼續堆放在棕地上,嚴重破壞鄉郊環境。
早在 2018 年,綠惜地球綜合多項消息,推測香港工業廢物大增,主因是有大量洋垃圾湧港。至於中國內地,十多二十年前,廣東汕頭貴嶼鎮曾淪為「世界電子垃圾之都」,有人透過香港從世界各地進口各種電子垃圾,再露天焚燒,以土法提煉金屬變賣,除了產生土地和空氣污染,也威脅民眾健康。
為了制止洋垃圾的污染,大約 8 年前,中國內地政府祭出了「國門利劍」,禁絕多種廢料入口,阻止洋垃圾經香港輸往內地。就以廢塑膠為例,經香港的轉口貨量已大幅下滑【見表一】,可見乘著「國門利劍」之勢,成功洗脫「洋垃圾中轉港」的污名。假如「拆牆鬆綁」,雖然香港的回收物可以更容易運到內地回收再造,但難免讓人擔心洋垃圾會再次湧港,混入本地回收物,再變賣到內地。相信內地和香港都不想多年來阻截垃圾貿易的努力前功盡廢。
坊間有些朋友認為,把垃圾送到內地焚燒也無不妥,反正中國內地的焚化爐也「產能過剩」,為免內地焚化爐空轉,倒不如把香港的垃圾送到內地焚燒。說到這裏,我們何不反問,為何內地的焚化爐「吃不飽」了?如前所述,大灣區不少城市早就實行強制垃圾分類,再乘著工業轉型的契機,逐漸實現垃圾減量。內地減廢有成,除了反映內地城市的減廢決心,更突顯了香港在減廢工作方面已被大灣區拋離。香港當局把垃圾收費束之高閣,提出的生產者責任計劃亦軟弱無力,現在卻想打人家焚化爐的主意,想起也覺得尷尬。況且可持續的減廢政策貴乎源頭減廢,善用政策來避免產生垃圾,再考慮回收,最後才棄置。假如未做好源頭減廢,就一心要把垃圾送到別人後院「處理」,難言合乎道義。
想深一層,世上豈會有人讓你免費棄置垃圾,把後院變成垃圾崗?在中國內地,為其他區域處理垃圾是各地城管的財政收入來源。中國各市各區的城管財政獨立,互不隸屬。若甲區想將垃圾運往乙區焚燒或堆填,乙區城管將收取處理費用,加上運輸成本,跨區棄置垃圾未必划算。這也側面說明了為何中國內地的大城市很多都「爐在區區」,而焚化爐的處理能力也大致和區內垃圾量相若:各區城管為求財政穩健,多會盡力在區內把垃圾處理好,如非必要,都不把垃圾轉送其他地區處理,以免地方收入白白流到別區的城管手上。從環保角度看,長途運輸和垃圾焚化會產生碳排放,假如距離過遠,也不利減少碳排放,說到底,國策大方向仍是全面禁止垃圾跨境運送,大原則似乎不會貿然放棄。
跨境垃圾處理的討論,揭開了香港環保政策的尷尬現實:一邊怠於推動源頭減廢,一邊企圖將問題轉移他方。內地經驗證明,垃圾治理關鍵在於全民參與,而非技術性調配焚化爐產能。香港與其糾纏於「北送」與否,更應痛定思痛,儘快落實垃圾收費、強化生產者責任、完善社區回收配套,從根本扭轉「即棄文化」。真正的「無廢灣區」,始於每一座城市坦然承擔自身環境責任,而非將垃圾問題推給其他城市代勞。正確的減廢措施,不是「Not in my backyard」,而是「Not in anybody's backyard」,莫非前者才是政府官員想採取的態度?
作者陳永傑是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文章僅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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