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速度
不得不佩服政府和立法會的速度。一星期前,特首、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委員的議員仍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特首李家超提早返港後,行政會議星期四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翌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星期五即在立法會作首讀及二讀,及馬上舉行法案委員會會議。
星期五兩次會議、星期六四次會議、星期日四次會議、星期一四次會議、星期二四次會議⋯⋯就連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亦要改期。雖不至於日以繼夜、夜以繼日,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法案委員會15名立法會議員確實以最快速度審議條文。
《基本法》23條立法固然是中央再三催促的工作,但難道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是中央的要求嗎?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不是中央的要求嗎?對於令市民房子住得更寬敞、創業的機會更多、孩子的教育更好、年紀大了得到的照顧更好,香港政府有沒有急市民所急,用最快速度處理?有了今次作為先例,社會見識過政府官員和立法議員的效率,以後自然會期望在其他施政也能有「23條速度」。
說好的數字政府,所有政府收費服務全面落實電子支付選項,讓市民可選擇利用「轉數快」繳付相關服務費用,而內地遊客常用的政府服務亦將支援以內地電子錢包支付,為什麼要等到今年第三季呢?
去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引入公司遷冊機制,《施政報告》承諾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把握市場機遇、發展總部經濟不是應該盡快做、早一日得一日嗎?
落實增加稅務扣減,鼓勵僱主為其65歲或以上的僱員作更多強積金自願性供款,何時才能提交立法建議?
旅遊業界憂慮前景,社會擔心競爭力不如新加坡、深圳、日本,《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是否應該以「23條速度」制定,盡快提出措施推動香港旅遊業轉型升級?
20萬人每天只能睡在劏房,環境惡劣。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有沒有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地制定取締「劏房」的方法和路徑?立法會議員有沒有督促問責、出謀獻策?告別劏房不是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的要求嗎?
九龍中及新界東將增設兩間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令全港中心數目增至十間,並於每間中心各設立一隊「少數族裔關愛隊」,協助少數族裔融入社區。相比起23條立法,可以說是簡單得多,為什麼不能提速、提前落實?
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或許複雜一點,但再複雜也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立法會議員跟進這個政策都已經多年了,要是加緊工作,在一個月、半個月內作出完整交代,又怎會有做不到的可能?
全港公共巴士和的士的綠色轉型路線圖和時間表竟然仍未制定,車輛零碳排放更打算要等到2050年。政府官員要是有心推動環保和綠色經濟,肯定有加快的空間。
最重要的是收回土地、興建公屋和居屋,在北部都會區發展新市鎮、新CBD。如果政府肯用「23條速度」,市民早得一年半載上樓得一年半載,早日不用通勤能省下時間消遣或休息,社會不就是更愈宜居、更人心安定、更和諧穩定嗎?國家主席習近平說「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得更好」。聽似老生常談、不足為奇,但最應該嚴陣以待、用「23條速度」處理的,就是經濟和民生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