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籍僑領」梁成運說起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5月15日)公布,香港永久居民梁成運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前年4月15日被拘留,並於本周一判囚終身監禁。蘇州法院同時披露了他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號碼、美國護照號碼。
持有美國護照,即是擁有美國國籍。《紐約時報》中文版的報道標題就說,「中國以間諜罪判處一名美國公民終身監禁」,許多香港傳媒也以「美籍港人」來形容梁成運,並翻查網上資料報道他的僑領背景。
不過,僑者,定居海外的中國公民也。而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美籍」和「僑領」這兩個字詞是有衡突的。入了美籍,即自動喪失中籍(《國籍法》第九條);入了中籍,就不得保留外籍(《國籍法》第八條)。梁成運除了持有美國護照,同時也持有回鄉證,也就是說他擁有中國國籍。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那麼梁成運應該被理解為美籍還是中籍?
香港中國人的外國護照只當旅行證件
這就回到他的另一重身份——香港永久居民。九七前,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解釋《國籍法》,將香港中國公民持有的外國護照僅視為旅行證件,不具有表明國籍身份的法律效力。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在謝耀漢案中確認,持中國國籍的香港居民即使取得外國國籍,亦不會自動失去中國國籍,除非按程序向入境處申請退出。既然梁成運仍然持有回鄉證,那他應該沒有撤銷中國國籍,所持有的美國護照因而只能作為旅行證件而非國籍證明。
美國國務院回應梁成運案時表示會向海外被捕的公民提供適當協助,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香港中國公民不能因海外護照而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的權利,美方能提供的協助只怕因而有限。有評論認為美國政府因為梁成運為華裔而不會採取任何外交行動,這也是忽略了華籍的重要性。
因為香港獨特的歷史環境,香港人能夠合法地同時擁有中國國籍和海外護照。不過由此衍生,先有十多年前的副局長外國國籍爭議,近年亦有意見認為所有立法會議員、首長級官員也應該放棄外國護照。按照《基本法》規定,特首、司局長等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八成議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得擁有外國居留權。但隨着中美關係惡化,其他主要官員或治港者擁有外國國籍即使現在不是問題,未來會否引起更多爭議,實屬難料。早前便有報道指,有打算競逐連任的港區人大代表因持有BNO而被勸退。
不論如何安排,當然都要依照《基本法》,並且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容許香港人持有外國護照,可以說成為了香港的特色之一。其實擁有外國國籍跟支持中國並不一定對立,谷愛凌和陳啟宗就在不同方面有利中美交流。香港有着獨特的歷史背景和待遇,曾經發揮巨大的正面作用,但現在會否反過來令我們兩面不討好,這就取決於治港者的視野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