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的結束是檢討的開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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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買不到口罩而落淚的情景,不少人仍然記得。香港社會是在2020年2月開始普遍戴口罩的,那時政府沒有強制要求,只是市民出於自主防疫。

到了同年7月,源頭不明的個案愈來愈多,病毒在社區持續傳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是制定第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亦即是俗稱的「口罩令」,要求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必須配戴口罩,並在兩個星期內將強制範圍擴展至所有公眾地方。由2020年7月15日起計,「口罩令」至今共生效了959天。

因應疫情惡化,政府當時還將禁堂食的規定由「晚六朝五」擴大至全日廿四小時。被問到打工仔何處午飯的問題,張建宗的「郊野公園論」有如現代的「何不食肉糜」。禁令生效第一天,不少市民冒着雨、露天吃飯盒,政府在民怨沸騰之下翌日只得取消全日禁令,改為要求食肆加強防疫。

若說「口罩令」象徵着香港三年抗疫之路,由自主防疫到政府強制,這三年來防疫政策所引起的混亂則折射出政府的決策以及行政局限。除了食肆禁堂食之外,去年醫務衛生局局長倉促廢除免針紙的決定,是另外一個明顯例子。高等法院的裁決便明確指出,法例第599L章並未制定廢除免針紙的機制,政府的新聞稿亦沒有說明法律依據。

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規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了應對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有權制定規例。包括上述「口罩令」的599I、規管食肆的599F以及疫苗通行證的599L在內,當局由2020年2月到2022年2月總共制定了十條規例,章號字母由C排到L。

能力愈大、責任愈大的行政主導

去年11月,有市民曾經入稟高等法院,以疫情不再嚴峻為由,試圖推翻因應第599章而訂立的規例。法官高浩文在判詞強調政府享有寬闊的裁量權力,以不合理為由而挑戰的門檻很高。不過隨着疫情緩和,社會復常,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在去年底亦曾要求全面撤銷第599章而訂立的規例後。如今「口罩令」終於結束,政府專家顧問劉宇隆亦認為其餘規例可以功成身退。

毋庸諱言,一切還得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何決定。可以說,這就是香港行政主導的憲政秩序。不過能力愈大,責任愈大。特首以及行政機關既有寬闊的權力,自然必須充份善用。像是禁堂食般的朝令夕改,或者是廢除免針紙的法例漏洞,都不是與行政主導所相稱的管治表現。

行政主導不是官僚主導

若說防疫規例的制定往往時間緊迫,近日引起批評的入境政策便無可推諉。要不是賀建奎的個案被揭發,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以及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總共六項入境政策仍然不會要求申報刑事定罪紀錄。

即便是旅遊入境,申報案底也是慣常做法,可以較長期居留的人才入境竟然沒有要求申報,實在叫人難以理解。入境計劃需要申報多少資料是入境處的裁量權力,過去顯然沒有恰當地運用權力。人才簽證是勞工及福利局的政策,不知局方是否也有責任。但不論如何,涉及跨部門範圍不會是推卸責任的理由。香港的憲政秩序是行政主導,而不是官僚主導。

過去在港英年代,香港有所謂「行政吸納政治」的特色。在沒有民主選舉之下,以公務員為主的港英政府以高效以及執行能力高,維繫了社會的支持和信任。今天的特首以及司局長是政治官員,需要戰略規劃以及長遠政策,但他們同時必須兼備行政能力,高效、負責任地領導政府。

「口罩令」的結束是一個階段的終結,政府交回市民自主防疫。隨着應對緊急事態的權力退場,管治檢討——不論何種形式——現在應該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