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終上調 勞福保障還在等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星期二(1月10日)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7.5元調升至40元,增幅為2.5元或6.7%。法案擬於本周刊憲、下周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可讓新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於今年5月1日即勞動節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稱政府「相信新水平有利於香港的整體利益和發展」。
採取「兩年一檢」機制的法定最低工資,2020年被委員會建議維持在每小時37.5元,並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導致基層僱員最低工資在過去四年間一直沒變,即使期間經歷社會示威、疫情肆虐以及經濟下行。
既有機制應當革新
今次上調最低工資,增幅雖然高於累積通脹,但已無助追回期間損失。參照現實日用品的價格,一個小時40元的工資水平來到今天可能都不足以支付一頃飯,遑論應付其他水電、交通、住宿開支。而且根據政府統計處《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2021年5月至6月間每小時工資少於40元的僱員僅有7.3萬人,比起2017年同期的15.7萬人大減逾半,反映最低工資的保障作用愈來愈弱。
為了確保最低工資能夠追上時勢,現有「兩年一檢」做法無疑應該改變。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裏提到,政府將邀請委員會「就如何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機制作出研究,包括檢討周期、如何提升效率」,但當局其後沒正面回應能否改為「一年一檢」。最低工資委員會最新報告更引述某「政黨」說「如這次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能有較大的上調,從而補足過去四年凍薪的影響,則現時並非適當時機修訂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周期」,似乎對「一年一檢」抱持保留態度。
除了檢討周期,最低工資委員會考慮的「一系列指標」現時主要是香港「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市場狀況」、「競爭力」與「社會共融」四項範疇,其中未涉及任何關於對社會貧窮狀況的評估結果,也沒在判斷市民生活水平時考慮「可支配收入」等概念。如此也就難怪委員會的決定往往跟公眾認知有所落差,值得檢討修訂。
保障範圍亦需擴大
另外,目前《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對象不包括判頭、自僱人士以至家庭傭工、訓練學徒、實習學員等。剛好孫玉菡近日訪問新加坡,其考察主題包括如何在零工經濟環境下保障數碼平台工作者的權益,而他們在本港最常表現出來的形式正正是自僱人士,最低工資按理同樣需要考慮延伸惠及他們。
況且,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從來不應限於最低工資一項。譬如幾年前圍繞標準工時的討論以合約及建議工時作結,但官方至今卻連當初承諾的11個指定行業工時安排、超時工作補償安排及良好工時管理措施建議指引都沒完成。再如疫情期間檢疫僱員無法請假、近月頻發各種致命嚴重工傷意外,也可看出政策與法規對確保僱主基本權益助力嚴重不足。
前年國家的「十四五」規劃提出「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指導線形成機制,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藉此追求「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持續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更加積極有為地促進共同富裕」等目標。特區政府近來大談配合國家規劃,那麼在這些牽涉民生的治理上也應該有共通的追求才對,而不是選擇性的部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