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社福機構監管 防止虐兒責不可卸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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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發生後,社會福利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分兩階段檢討,首階段聚焦留宿幼兒中心服務,檢討報告料於本月內完成。據悉報告羅列30項建議,委員會針對院舍服務和監督的改革方向可取,但依靠專業人士判斷方面仍有漏洞,亦無跟進對保護兒童會的處分。

虐兒案揭示了童樂居、保護兒童會和社會福利署的各項服務和監管缺失,尤其是員工和義工人手不足,員工互相包庇、管理層對兒童受虐忽視或不知情,社署偏重審視文件和機構自我評估,巡查內容不重視兒童狀況,忽視甚至沒有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等。

巡查、監察、院長擔重責

委員會的討論文件羅列30項可行建議。在服務方面,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會調低,高級幼兒工作員、社工、護士、臨牀心理學家會增加,另要求員工接受職前、在職和防虐兒培訓。在院舍監督方面,院長必須舉報懷疑虐待及忽略兒童個案,建議成立由高層牽頭的內部服務審查機制,訂立舉報制度。另外,管理人員不少於每半年呈交管理報告給機構的管治委員會。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獨立檢討委會員檢討報告,提到已接納該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請辭。(歐嘉樂攝)

在外界監督方面,檢討委員會建議機構邀請外部人士進行實地視察,社署可在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衞生督察和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員,至少每12個月到實地巡查六次。在巡查期間,督導組會抽查閉路電視紀錄,也會特別觀察兒童的身體健康狀況。此外,社署可為院舍成立服務質素小組,成員包括太平紳士等社會人士突擊實地視察中心,向職員、兒童親人收集意見以加強監察。

總括而言,檢討委員會建議透過投訴舉報機制和邀請外部和專業人士,作更密集、以兒童健康為主的巡查,期望杜絕員工虐待院舍兒童,萬一劣行再現也能盡早曝光,而人手增加可以減少工作員的工作壓力。

報告願景要成真 始終要增加人手和修法

除了社署委員會報告,保護兒童會曾委託獨立檢討委員會撰寫調查報告並於年初發表。兩份報告改革方向大體一致,檢討委員會的部分建議甚至較社署委員會更仔細,例如包括審查員工離職面談的制度,畢竟離職員工受同儕或同業制肘的壓力減少,也許較願意透露工作實況,值得推廣至全港照顧院舍。

保護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左)鞠躬致歉。(盧翊銘攝)

但兩報告對專業人士職能的評估則有差異。社署委員會預設護士和社工可以憑專業知識和經驗就可提升監督和培訓效能,然而,我們不要忘記當初揭發劣行的是街坊而非社工和護士,而根據保護兒童會報告,有受聘護士沒有向社署呈報兒童傷勢,而社工也沒有對傷勢起疑心。

我們相信這些專業人士在童樂居事件後會對兒童異常更警覺,但為免日後他們以至所有員工因為任何原因不上報,政府還是要加快修訂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法案,莫再待至明年上半年才提交立法會審議,令他們時刻緊記照顧責任。

繼續追究機構和社署責任

另外,業界普遍反映幼兒工作員人手短缺和流失率高,保護兒童會報告推測這或能解釋為何管理層沒有嚴厲斥責或懲罰員工。就此,社署和業界要設法提升工作員待遇和地位,吸引新人,確保兒童健康快樂成長和發展的願景才可實現。

虐兒案後,陸續有施虐員工被判監,社署委員會檢討報告亦重申現時有法例容許社署署長註銷違規的中心主管或幼兒工作員註冊,但對機構以至最終監督者的社署則輕輕放下,時任總幹事只是辭職了事,保護兒童會僅被社署削撥款180萬元。前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表示現時服務不足,取消與童樂居的協議是「難過登天」,但這如同縱容機構及領導層塞責,不是社會服務應有態度。縱然更換營辦團體有難度,政府要繼續追究機構和領導層疏忽照顧兒童、違反津貼及服務協議的責任,包括社署扣撥或終止整筆撥款,甚至接管童樂居,這樣才能對所有受資助機構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