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欠薪曠日持久 幫打工族須提速提效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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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飲食集團旗下多間食肆在上月30日突然結業,工會至今收到過百僱員被拖欠薪金及強積金的求助,涉款達500萬元。鑑於有部分員工指對被欠強積金不知情,外間難免質疑受託人或強積金管理局未有盡早告知員工。此外,雖然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上月提高款項上限,但處理需時和程序繁複缺失仍然未改。新政府必須提速提效處理勞工權益,盡快安頓失業人士的生活。

積金局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早在去年5月已從受託人得悉該飲食集團拖欠強積金供款,並代受影響僱員入稟民事申索,追討欠款及附加費。近月局方再收到四宗同類投訴,其中一宗經介入後已成功追回欠款,其餘三宗已展開民事追討。發言人亦表示,該局一直透過通報機制,包括受託人向局方定期匯報,監察僱主處理強積金供款的情況,會主動跟進違規個案。

勞工事務主任何先生表示,當局高度關注事件,會積極聯絡僱主解決。(李澤彤攝)

局方闡述已經向該集團採取相關的行政程序,但也牽起更多疑問。該集團去年早有前科,卻於近月陸續再收更多投訴,會否表示集團因為財政不善持續擴大拖欠供款僱員人數規模?若此情況屬實,積金局似乎在跟進個案方面仍有不足之處,沒能及早主動追查集團旗下被拖欠供款的總人數,檢視有否尚未被通報發現或接獲投訴的個案。

保障勞工 破欠基金程序要簡化

僱主在結束業務時沒有妥善清繳員工薪津福利,僱員只可向勞工處申請破欠基金,但基金申請時間長兼繁瑣早為人詬病。本年4月的審計報告揭示去年首半年每宗處理時間需時逾七個月,相隔逾一年的申請亦佔全部兩成。過程中,欠薪僱員要找出代表申請法援,以尋求法院批出破產或清盤令,當中或要經過勞資審裁處確立僱傭關係和釐清拖欠薪酬項目的款額,以及確定僱主無力支付欠款等。不少僱員慨歎過程磨人,選擇放棄。

立法會通過提升破欠基金申索上限。(資料圖片)

縱然立法會在上月通過法例修訂,調升破欠基金各項特惠款項上限,追上現時的一般僱員薪酬,但一天不縮減申請程序,基金就失去為打工族應急的意義。新政府下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原先擔任勞工處處長,不久前才說認同流程可以簡化,包括考慮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外聘法律服務,對簡單個案可只根據申請人的資料處理,務求於兩至三個月內完成。新政府主張在土地房屋範疇「提速、提效、提量」,其實在勞工保障範疇又何嘗不是?

新冠疫情重擊民生經濟,勞、資、官三方都希望能夠共渡時艱,但很多時候勞方都是在逆境中被犧牲的一方,不論是被放無薪假,、爆疫期間染疫沒有帶薪病假,以至在職時忍受欠薪卻逃不過結業被拖糧的結局,頓失生計。孫局長升官後也要勿忘昔日承諾,責成勞工處精簡破欠基金審批以至其他勞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