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停止伐林:遏止全球暖化的漫長掙扎
周二(2日),來自覆蓋全球85%樹林面積的110個國家的領袖達成今屆格拉斯哥聯合國氣候大會首項協議,承諾在十年內停止開墾樹林伐木。這項協議成功取得加拿大、俄羅斯、哥倫比亞及印尼等大部份樹林國家的支持,當中還包括擁有最大亞馬遜雨林面積的巴西。
有關協議展現了世界各國對今次氣候峰會目標的重視,尤其是保護亞馬遜森林一直被視為可增加吸收溫室氣體排放的碳匯 (Carbon sink),並被認為是最有效減緩氣候變化速度的辦法之一。今次氣候峰會東道主英國在會議之前就提出「樹木」應被列為今次會議中四項重點之一,而美國總統拜登亦在協議取得成功後,表示「這項協議將為全球暖化創造出重大的改變」。
半世紀的掙扎
各國領袖形容「2030年前停止伐林」這項協議具劃時代性,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國際社會用了接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方在這項議程上達成具體共識。
早在1968年,瑞典便在聯合國的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提出應該舉行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會議。有關建議最終在次年被聯合國大會所接納,並在1972年舉行首次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及通過《斯德哥爾摩宣言》,提出了限制污染的重要性以及「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着尊嚴和幸福的生活的環境中,享有適當生活條件的基本條利」,然而這項宣言卻只是把污染問題局限在海洋的污染,其中的的第11條甚至還列出了「環境政策不得阻礙發展」的原則。
去到80年代,保護林木資源的議題在世界資源研究所等組織倡議下得到國際社會關注。1985年,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因此發表了熱帶森林行動計劃,並組織了各國政府、國際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合作制定在熱帶森林砍伐和森林管理的協調計劃。直至1992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才正式確立了「森林原則」(Forest Principles)以及包括打擊森林砍伐的《里約宣言》。
各國其後就保護樹林展開磋商制定了各類合作框架,像是1995年氣候會議中成立的政府間森林小組、1997年的各國政府森林論壇、2000年的聯合國森林論壇等,另外聯合國在2007年通過了重申既有倡議的「關於所有類型森林的無法律约束力文書」,在2014年聯合國又發表了《紐約森林宣言》,承諾直至2020年前把森林砍伐率減半,並且訂下在2030年結束伐林的目標,然而它卻仍然屬於自願行動議程,因此可以說至今為止各國在煞停開墾森林上仍然未見有任何積極行動或廣泛共識。
各國終於開始合作
是次2030年前停止開墾森林的協議取得全球逾百個國家的領袖同意,而且所覆蓋的森林面積更達全球85%的樹林,無疑是為各國應對全球暖化打下了強心針。尤其這項協議磨合了部份發展中國家和已發展國家的分歧,而且協議涉及的規模達到190億美元,這些都令外界更期待會議可以達成符合全人類利益的合作。
毫無疑問,大疫症後的世界各國都意識到全球人類都屬於命運共同體,特別是面對氣候變化這類全球危機時,國與國之間的充份合作是應對威脅的關鍵,各國更應把握機會撇開不必要的矛盾。今次的協議亦說明,只要合作,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