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司法脫歐」的虛與實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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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憲法法院上星期四(7日)裁定歐盟法律不凌駕於波蘭憲法,裁決日前經政府刊憲後正式生效。事件不令人意外地引起軒然大波,法國歐洲事務部長博納(Clément Beaune)指摘波蘭的行為是「背約」,有可能要「實然脫歐」;波蘭多地民眾上街示威,抗議政府對歐盟的態度。

波蘭總理莫拉維茨基(Mateusz Morawiecki)早前入稟憲法法院,要求釐清波蘭憲法與歐盟法律相抵觸時,哪者具有凌駕性。法院上周指出,歐盟條約第一及第四條超出了波蘭締約時所允諾的賦權程度,第二及第十九條亦抵觸了波蘭憲法,包括對法官任命的裁定權。

右翼政府與歐盟不咬弦

是次裁決雖然出自憲法法院,理應是技術性的法律問題,但很多人都以政治角度解讀。一來在於自法律與公正黨(PiS)2015年執政以來,與歐盟在多項問題上意見不合,包括早前的司法改革亦被指削弱司法獨立。二來憲法法院的法官由此右翼政府任命,其裁決也因而受到質疑。

誠然,波蘭右翼政府對歐盟的價值理念不無分歧之處,尤其是法治、自由等方面。但英國前車在鑑,加上波蘭沒有那樣的經濟基礎獨立於歐盟而發展,因此留在歐盟是必然的選擇,而此亦可從民眾上街抗議政府、支持歐盟的場面得到確認。所以說波蘭「司法脫歐」之說,或多或少僅屬虛。

歐盟融合的挑戰

然而,波蘭司法脫歐亦不無實之處,反映歐盟實實在在面對的困難,這從波蘭政府援引的德國案例可見一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去年在一宗裁決指出,歐洲央行自2015年起實施的量化寬鬆買債政策在「相稱性評估」上違反德國法律的裁決,此裁決亦有別於歐盟一貫做法,即歐盟法院才有權裁定歐盟機構有否違反歐盟法律。即使是《經濟學人》一篇批評波蘭的文章,指摘波蘭對歐盟法律體系「故意縱火」,也不得不指出「德國法院正在玩火柴」,等同承認德國對歐盟法律體系造成挑戰。

歸根結柢,問題在於歐盟始終是個未完成的計劃。在這個歐洲一體化的過程中,要顧及各成員國的文化和價值差異,但又要求同存異。例如幾年前的難民潮危機,充份說明了各國入境政策及接收難民能力差異所造成的衝突。面對分歧,比荷盧三國曾主張歐洲多軌,即是容許成員國各有不同程度的融合,以免被「不合群」國家拖後腿。但包括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容克在內的一些布魯塞爾精英卻堅持歐盟成員國的融合進度要「齊上齊落」,倡議設立歐盟經濟和財政部長協調各國經濟政策,甚至歐盟建軍等。

波蘭與捷克、匈牙利及斯洛伐克組成的維謝格拉德集團(Visegrad Four),領導人近日聚首會晤。(Reuters)

由於歐盟的重要政策往往需要所有成員國一致通過,因此容易停滯不前。在融合過程中,不少議題被帶到歐盟法院,嘗試以司法仲裁的方式解決,不同的詮釋及應用隨時影響政策如何落實,自然容易衍生如波蘭、德國這些對歐盟法院有所保留的情況。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前法官Dieter Grimm便曾指出,依賴司法化、憲法化的歐盟融合過程容易產生矛盾,認為爭取成員國人民支持的民主做法較為可取。

事實上,不論是歐盟或是其他社會,法律只是一種工具,既難以為社會凝聚共識,自然無法從根本消弭分歧。司法化或許能得一時之快,便捷地處理當前個別議題,但多元社會長遠而言要走下去,始終要收窄分歧以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