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生態值得保育 政策應該落到實處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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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二(10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以視像方式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並發表講話指中國正「逐步把自然生態系統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區域納入國家公園體系」,以及正式宣布設立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首批國家公園,總計保護面積涉及十個省份裏23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剛好在同一天,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也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介紹《施政報告》有關政策措施,其發言稱「北部都會區……當中積極保育政策是重點之一。我們會善用機遇加強香港的生物多樣性」,提交文件亦指當局「會繼續推行《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的長期或持續進行的工作」和「留意《生物多樣性公約》下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發展,並考慮本地的實際情況及資源分配等因素,再決定下一階段的行動。」

習近平:圖為10月1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以視像形式參加《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新華社)

港府保育成績惹人質疑

細看港府近日在這方面具體新增政策措施,其實只有預告將於「北部都會區」各處收回私人土地建設幾個濕地保育公園、海岸保護公園和自然生態公園,以及在「新自然保育政策」下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裏加入選項容許土地業權人把需要保育土地交還政府作主動保育和管理。考慮到當局過去維護新界官地不力的往績,難免叫人懷疑相關土地落入官方管理以後反而未必真的能夠做好生態保育。

況且正如政府自身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報告書所承認的那樣,「需要被保育的濕地和生境卻因為荒廢而逐漸退化。魚塘荒棄,濕地旱化,甚至受到違例發展破壞……透過環境保育基金的管理合約來努力保護一些濕地,也只能在有限的地點發揮短期作用」,而該基金偏偏便是「新自然保育政策」下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的主要媒介,因此當局選擇繼續依賴有關計劃進行保育,某程度上也是自相矛盾。

2019年沙嶺濕地在修復後變成草地並未能回復原來生境。(香港觀鳥會圖片)

參照國家公園立法管理

為了避免日後官地保育重蹈覆轍,政府必須採取更多措施防止它們再遭違例發展以致淪為「棕地」。除了日常加強巡視工作、利用科技監察區內土地使用與生物情況之外,當局亦可以考慮參照中央《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所言制訂「明確……功能定位、保護目標、管理原則」的專項立法以及「總體規劃、功能分區、基礎設施建設、社區協調、生態保護補償、訪客管理等相關標準規範和自然資源調查評估、巡護管理、生物多樣性監測等技術規程」。

另外,中央《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曾指出要「整合交叉重疊的自然保護地」和「歸併優化相鄰自然保護地」,務求做到「一個保護地、一套機構、一塊牌子」和「解決保護管理分割、保護地破碎和孤島化問題」,可是按照政府目前港府規劃,整個「北部都會區」的保育範圍未來最少將分為一個自然護理區以及七個公園,如此重床疊屋架構勢將增添行政成本,對於保育工作的進展未必有好處。

最後必須強調的是,過去本港個別土地發展項目確實曾因環保問題遭到拖延,但這絕對不能夠成為卸責以至輕視保育工作的理由。惟近來政府與社會似乎還是有意見對於相關工作心存芥蒂,譬如立法會《施政報告》答問會上竟有議員直指「環保團體將一些魚塘經營者進行某程度的壓榨、剝削」,早前官員發言也始終是有意無意強調保育與發展間存在矛盾、爭議。這種心態一日不作改變,「積極保育政策」只怕難以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