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糾眾衝擊羅冠聰 以愛港之名行害港之實
「左禍肆虐,如此肆無忌憚,如此暢行無阻,豈非咄咄怪事!」這是北大法學學院賀衛方評論鄧相超事件的評語;令人憂慮的是,這種以鬥爭為綱、使民鬥民的手法,竟出現在香港這樣的法治社會。若港府不妥善處理羅冠聰受襲事件,香港法治社會的美名,恐怕可能斷送在「左禍」之手。
鄧相超事件,緣起山東建築大學藝術學院副院長鄧相超在網上諷刺毛澤東,因而招致擁毛「水軍」在網上洗版抨擊。擁毛者後更到校內示威引發衝突,鄧因而被免去省政府參事、省政協常委等職務,最後更被校方記過處分、強迫退休。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在網上指,鄧批評毛的言論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反對者在校園糾眾動武,則屬「尋釁滋事」。奇怪的是,尋釁滋事者無事而退,受害者卻被勒令退休;如此處理,無疑是變相鼓吹這種文批武鬥。
自決主張縱不當 動粗應予譴責
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周日晚(1月8日)從台灣返港,有團體認為他與黃之鋒、朱凱廸等人到台參與「時代力量」活動,是與台獨勢力合流,因而發起示威。然而,參與者在示威期間卻對羅冠聰動粗,同時更傷及在場採訪的記者,完全超越社會可以接受的示威尺度。這種針對個人政治主政,而動用武力相鬥的做法,只會令人聯想到那個無法無天的文革時代。這種行徑,只會更為撕裂社會,令支持與反對自決的香港民眾處於更為對立的局面。
明顯地,今次有團體糾眾衝擊羅冠聰等議員,行為過火,已超越公眾的底線,除25名非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對「打着所謂愛國旗號的暴力行徑」予以最嚴厲譴責,及表示極大的憤慨,連建制陣營方面,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亦指,所有阻嚇議員的行為都是「對制度的極大威脅」,亦不能接受,對施襲者予以譴責。
鬥爭思維不改 無異為北京「倒米」
因為,若然反對羅冠聰等人的自決主張,可以以理服之。事實上,所謂的自決,不論是民族自決或民主自決,本質上都會動搖一國兩制的實行,不利於香港社會整體福祉。但不同意自決,不代表可以對其主張者動武、動私刑。警方不可輕視事件,必須嚴正執法,將無視法治者繩之於法。若然坐視這種踐踏法的行徑繼續下去,則香港難有安寧之日。
其次,發動這種文批武鬥者亦須知所退進。當北京不斷在香港吹和風,以團結社會大多數之時,一意孤行地在香港策動以民粹為綱的政治批鬥,無異為北京「倒米」,又是否明智之舉?不要看某些玩弄鬥爭手段的團體在京得到禮遇,就急着循其舊路而進,要知風向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