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保育河川成國策 港府莫開環保倒車

撰文:趙鍾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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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危機漸重下,中央近日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國推行河長制,維護河道生態環境與水資源質素。內地近年來政策漸重環境保育,不再單純追求經濟效能,港府應加借鑒。

中國水問題嚴重,已引起社會和政府關注。圖為湖南湘江,經過政府治理後,水質近日明顯改善。(新華社)

根據今次中央頒布的《意見》,要求於2018年底前,在全國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而省級行政區最高官員,則是省的「總河長」;若任內生態受損,帳將算在相關官員身上,「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將河川水質的治理,與地方官員的烏紗帽直接扣連。中央如此重視治理河川,皆因環保局於2013年發布的《2012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則指調查的198個城市中,地下水質為「較差至極差」的監察點竟佔57.3%。按推算,中國至少超過3億人正飲用不潔的食水,經濟高速發展卻令不少民眾無安全食水可用,情況極為堪憂。

而從這份《意見》,相信可揭示中央最高層對環保、發展問題的思路。早於2005年主政浙江期間,習近平已強調不要把「發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成「經濟增長是硬道理」,把經濟發展簡化成GDP決定一切,提出「綠水青山也是金山銀山」、「那種要錢不要命的發展,那種先污染後治理、先破壞後恢復的發展,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而《意見》正是當年保護「綠山青山」思維發展出來的重要政策。

護河措施始自藍藻事件 災難中須汲取教訓

至於以「河長制」作為治理河川的手段,其實亦早在部分地方實行,才逐步推廣至全國。例如2007年5至6月爆發太湖藍藻事件,中國經歷急速經濟發展後的水資源污染問題,始為社會關注。事後無錫市開始試行「河長制」,由一把手(市委書記)出任河長。當時有內地傳媒形容,在新制度下,「水質不好,烏紗不保」。結果無錫市內的九里河,由昔日的「黑臭河」變成一條可供垂釣的河道,也成為了這個制度下的成功模範。

及後,「河長制」開始推廣至無錫以外的地方,而且實施級別也有所上升。如2008年,無錫所在的江蘇省在15條主要入湖河流全面推行「雙河長制」,各河治理績效分別由省政府領導和省有關廳局負責人負責;雲南的昆明則於同年5月在36條河道實施「河長負責制」,實行「一級抓一級」的嚴格監控,其後貴州、江西省等,也陸陸續續推出類似措施,乃至近來天津、北京等直轄市亦開始推行的主因。

事實上,注重環境保護,已成中國領導層的基本國策;美國政府也充分認同中國在這方面的努力。中美雙方在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推動落實《巴黎氣候協議》上,合作關係緊密。這種努力更成為建構中美新型大國關係的推進劑。暨南大學陳定定教授就指出:「中國在全球氣候問題上同美國的合作是有利於美國關係總體的改善和增加的。因為這樣的改善,中美關係也就呈現出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從這層面上看,中國可謂是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於國內、外都是有利於國家的整體發展。縱使中國在這方面起步較慢,但總算是向正確方向前進。

港府應汲取教訓 勿開以發展為大道理的倒車

相對而言,香港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識,在近年來有點兒予人不進反退的感覺。其中最明顯的例子,當數「環評報告」竟然被部分社會人士描繪為「阻住發展」的手段,將環保與發展視為二元對立。不能否認的是,有部分對政府不滿的人士,或確以「環評報告」為挑戰政府決策的手段之一,但這些事件往往只是暴露出政府於環境保育方面做得不足、不夠。

舉例說,市民較為關注的橫洲發展項目,至今未有完成環評。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批評,政府以斬件方式發展橫洲,令三期項目共達34公頃的橫洲得以避過環評(《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要求20公頃以上的發展計劃須先做環評)。政府在這些事件上,往往予人為求發展而選擇犧牲環境保育的觀感。早前梁振英提出發展郊野公園一事,大概亦同出此種思維。孰是孰非,市民恐怕心中早有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