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實名制須兼顧私隱及營業需要
香港政府擬推手提電話SIM卡實名登記制度,政府上周五(29日)公布由上月30日至本月28日期間將就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向電訊業、持份者及市民展開公眾諮詢。政府諮詢文件指措施為打擊電訊服務的濫用,提出多項與電話卡登記及監管有關的建議,諮詢開始後隨即引來廣泛市民關注其個人私隱安全。
在諮詢文件中,政府建議限制每名用戶只可向每個持牌人登記不多於三張儲值卡,16歲以下青少年登記需要得到成人確認,電訊公司持牌人須核對、釐清及核實用戶所提供的資料,並且保存至取消登記後的12個月。實名登記制度預計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是在規例生效後的四個月讓新SIM卡及服務計劃遵照實名登記規定,第二階段則是在規例生效後約一年內淘汰剩餘未登記的「太空卡」。
鄰近地區多行同一政策
平情而論,香港是亞洲及太平洋地區內少數未有強制要求登記電話卡的地方。全球移動通信系統協會(GSMA)在2020年統計了65個亞太地區的電話卡登記及資料保護情況,當中未強制要求電話卡登記的只有以色列、紐西蘭、薩摩亞、所羅門群島、瓦努阿圖、基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瑙魯以及香港,而在同年世界正義工程「法治指數」評為亞太地區最尊重隱私的澳洲、南韓和日本三國,亦同樣有要求電話SIM卡用家登記個人資料。
港府今次提出規管SIM卡的最大原因,是要「減低電訊網絡遭不當使用甚至濫用的機會,以保障電訊服務的健全及通訊網絡的安全」,打擊不法之徒濫用匿名電話隱藏真正身份。雖然GSMA在2016的報告曾表示實名登記制度與減少罪案之間並無必然關係,但是它也承認包括實名登記在內「任何解決方案都可以有效地解決其旨在解決的特定犯罪活動」,而本港各類電話騙案以至利用SIM卡遙控引爆土製炸彈一類罪行近年又確實在增加,故此當局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不得不謂有其合理之處。
落實宜兼顧私隱及業務
儘管強制要求電話用家登記個人資料可以說是全球大勢所趨,但當局卻不能忽視各地政府同時也有加強保護個人資料。GSMA歷年報告都強調登記制度應配合專門的資料私隱保護框架,而在51個已實行登記制度的亞太國家或地區裏就有超過一半已經建構了對應措施,反觀現時港府諮詢文件僅有簡單一句要求持牌人「個人資料的貯存及使用方式亦須遵照相關要求,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保障原則」,具體如何保證它們做到此點全無言及,難免會讓市民憂慮當局對用戶私隱的考慮並不足夠。
另一方面,諮詢文件又建議「一刀切」括限制每名用戶只可向登記不多於三張儲值卡,而且這個範圍還包括了公司企業用戶,很有機會對一些業務經營者造成障礙。誠如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政府對電話卡數目的限制將大大影響的士、速遞及運輸車隊,因為車隊每一架車的GPS系統均需配備獨立SIM卡,至於電話應用程式開發商在研發及測試產品的過程中,亦有可能需要使用到多張電話卡來測試軟件。面對這些有特殊需要的業務,當局應該在立法前考慮能否提供相應的豁免和審查機制。
尤其是在核實身份的問題上,諮詢文件希望持牌人「在有合理理由認為有關資料屬虛假、誤導或不完整的情況下,取消有關電話智能卡的登記」,有關要求是建立在現時「持牌人一般已經在啓動相關服務前核實有關資料」的假定之上,但事實上一些小型的虛擬網絡供應商可能根本無法負擔核實用戶身份開支,因此冒然執行此項建議無異於變相鼓勵大型電訊商們進一步壟斷市場,並將相關服務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總而言之,港府順應國際趨勢、推行電話實名登記制度打擊犯罪的出發點是正確的,但在政策落實之前必須確保本地私隱保護配套能夠一起跟上國際水平,並且盡力避免執行過程無端影響不同業界運作。為了能夠順利做到以上兩點,負責官員一定不能倉促行事將今次諮詢視為「走程序」,廣大市民及持份者也應該趁着今次諮詢提出建設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