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社會不公成為無情大火的助燃劑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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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周日(15日)唐樓火災的原因仍待調查,但舊式唐樓存在較多的消防隱患,是社會不爭現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消防處及屋宇署因應今次火災揭示的風險加強巡查,但能否對症下藥,避免更多的火災發生,卻不無疑問。

火災的發生有時是難以完全避免的意外,但火災的嚴重程度以至可能導致的死傷,無疑是人為措施可控制的範圍。三年前奪去72條人命的倫敦大火,便是社會不公義的一次案例:為了社區景觀而要維修大廈,所用物料卻又非常助燃。在香港,2015年明愛基層組織調查報告便指出,近九成深水埗舊樓沒有消防設備。住在舊樓的基層會否因為樓宇本身的不足,而較容易成為無情火災下的受害者,是社會不得不面對的嚴肅問題。

今日消防處到火場調查。(黃偉民攝)

巡查未足 指示未跟

香港大部分舊式樓宇受2007年7月1日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規管。條例規定,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也即時說此次有69年樓齡的起火唐樓就在條例的監管範圍內,而目前受到條例規管的樓宇共13,500幢。惟截至上個月,消防處和屋宇署共巡查了其中的9,702幢,仍有近三成「漏網之魚」。

再者,巡查之後能否加強樓宇的防火能力,方為問題核心。截至2019年2月,油尖旺區1544幢已獲發消防改造「指示」的目標樓宇,僅44幢樓宇已同時遵辦消防處及屋宇署的「指示」,349幢樓宇只遵從了消防處或房宇署兩者「指示」之一,即只改善了消防裝置及設備,或只就樓宇規劃、設計和建造進行改善,其餘七成五樓宇則完全未遵辦。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油麻地火警現場巡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三無大廈」居民有心無力

防火指示未能到位,一個關鍵在於不少舊樓乃「三無大廈」,在物業管理上的混亂無序。截至2019年10月,全港約有5,300幢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或任何形式的居民組織,亦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管理,當中油尖旺區就有725幢,其中就包括此次火災發生的大廈。而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消防處必須獲業主同意才可進行消防維修工程,「三無大廈」因大部分單位都是出租,業主難以聯絡。加上業權分散,業主立案法團不易成立。更何況「三無大廈」的居民大多經濟能力有限,對改善樓宇消防安全往往有心無力。

2011年10月民政署推出支援「三無大廈」業主計劃,惟至去年9月也只協助到540幢大廈成立或重啟法團。2018年推出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雖然資助業主履行《條例》下提升消防安全的要求,但由於計劃只限有業主組織的舊式商住樓宇參加,「三無大廈」難以獲益其中。

此次油麻地唐樓火災釀成七死,政府要求加強巡查舊樓消防安全,這是份內之事,但若再對巡查與改善落實之間的差距視而不見,「三無大廈」居民只會承受更大的安全風險。巡查之外,官員應檢視《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在業主無處可尋時的被動,直面舊樓錯綜複雜的業權問題,讓民政署協助舊樓居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計劃不再是做做樣子,而是切實可行地保障舊樓租戶的安全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