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機不設防可致疫情再爆發
香港國際機場今個月起逐步恢復轉機過境服務,6月1日先容許乘坐相同航空公司集團旗下班機轉飛他處的乘客抵港,到6月15日又讓旅客可以同一張機票乘坐由不同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轉機,但在這個過程中卻出現十名想從杜拜經由香港轉飛內地的乘客滯留機場五天的事件,加上他們來港的航班早前已有乘客於入境後被發現確診新冠肺炎,隨即讓社會擔憂這會成為疫情再度擴散的漏洞。
轉機過境監控不力
早在今年2月的時候,我們已經指出轉機過境有可能成為本地檢疫的盲點,在緊急時期還將「通過出入境檢查關卡」的來港、離境法律狀態強行套在實際已經抵港活動的轉機乘客身上,結果政府卻要等到3月下旬輸入個案急增以後,才肯宣佈停止香港國際機場轉機服務。無奈措施實行了不到三個月,政府又在準備未足的情況下冒然重啟本地轉機過境。
這次事件反映當局始終仍舊未將乘客的過關法律狀態與物理活動範圍區分開來,同一航班的入境乘客與轉機乘客分開處理,前批乘客如常入境檢測隔離,後批乘客留在禁區自由走動,而且相關人士情況甚至毋須即時呈報,明明是上周六(20日)就抵港的班機,當局居然到本周三(24日)才知悉有乘客滯留機場,顯示對聲稱轉機乘客的監控存在嚴重不足。
航空公司責無旁貸
不過,除了特區政府與機場管理局之外,航空公司在這次放任轉機乘客來港的事件中同樣有責任,因為他們是在未持有前往內地登機證的情況下得以抵港。就算是在疫情爆發前的正常時期,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本來亦需要事前確認轉機乘客持有前往目的地登機證才讓他們上機,減低這些人突然選擇改在中轉地機場滯留或入境的機會,何解值此疫情緊張時期反而變得鬆懈?
況且在月中進一步放寬轉機及過境限制前,機場管理局的公告便明確指出:「旅客必須已於出發地辦理登記手續,並持有登機證列印本,其行李亦須貼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標籤。」現時十名轉機乘客看來根本並未達到相關要求,他們若未持有前往內地的登機證,亦肯定無法在行李貼上轉運內地標籤。假若事件涉及疏忽航空公司職員職守,當局必須對此作出嚴厲懲處。
新冠肺炎繼續肆虐全球,各國政府都面臨重啟經濟與抑制疫情的兩難中,香港自然無法獨善其身,但正正是因為這樣政府才更應該謹慎處理其事,尤其現在一眾官員連容許相關旅客入境檢疫、隔離和就醫的具體法律根據都未能清楚交代,正好揭示他們經過半年歷練以後對於防疫問題依然如此思慮不周,實在讓人不能不擔憂香港會否因為他們的庸碌而爆發下一波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