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自私自利不是真「自由」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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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確診宗數接近250萬。歐美多國疫情近日雖有放緩跡象,但整體上仍然比較嚴峻。在這個情況下,嚴格執行防疫措施是有必要的,可惜一些人卻相當自私,竟以「維護個人自由」、「我懂得照料自己的身體」等理由反對。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會接受「居家令」、強制戴口罩等措施,但危機當前就只能特事特辦,即使我們不愛惜自己,也無權讓其他人曝露於感染風險之中,置社會整體利益於不顧。

許多香港人認定歐美經濟發達、教育普及,公民質素自然較高,但最近種種事例卻反映這只是刻板印象,真相未必如此簡單。例如英國、西班牙爆發疫情後,不少年輕人在知情下依然在公園野餐,無視保持社交距離的需要;疫情「震央」美國亦不惶多讓,德州、內華達州、印第安納州、馬利蘭州等地日前爆發示威,主題不外乎反對「居家令」,質疑當局以抗疫為名剝奪民眾自由。事實上,示威者提出的「理據」實在令人哭笑不得──「我不擔心受感染,我認為那有助建立免疫力」、「我不懼怕病毒,(因為)病毒平時也潛伏在我們周圍」,言下之意是政府反應過敏,根本無須實施嚴格抗疫措施。

事實上,自從疫症在中國爆發以來,各地防疫專家強調保持社交距離的必要性,因為這是最科學、最能防止疫情擴散的方法。在執行這些措施時,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但民眾自覺遵守紀律也是必不可少。中國疫情能夠受控,除了因為政府果斷「封城」,亦因人民乖乖地待在家中。美國示威者以維護自由、須要工作賺取收入為由反對「居家令」,理據看似合理,實際上卻站不住腳──他們必須明白,人身自由和工作的前提是生命安全,沒有這個前提,一切都無從談起。

相比威權的中國,西方社會普遍崇尚自由,但這並不代表自由不能受到合理限制。德國總理默克爾3月18日發表全國電視演說時便強調,為了拯救生命,旅行自由和行動自由的限制是有必要的。美國的情況之所以特別令人擔心,原因在於當地許多人欠缺奉獻精神,自私自利。倘若他們拒絕懸崖勒馬,只談個人而不理社會,美國確診宗數可能還會繼續飆升,到時便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