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未過人流升 民眾自律成關鍵
近日市民防疫意識鬆懈,各區商場和食肆的人流回升。特首林鄭月娥周一(23日)宣布,將禁止設酒牌食肆賣酒,呼籲市民減少消遣及外出用餐。然而,誠如港大醫學院院長暨政府專家梁卓偉建議,政府亦可考慮限制餐廳營業時間,或甚下令暫時關閉。與此同時,政府應推出相應的補助措施,減輕裁員及結業潮的陣痛。
據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上周六(21日)分析,除了海外輸入個案,本港現有約四分一確診個案的可能感染途徑為「社交聚會」,情況如「愉景灣婚宴群組」和「蘭桂坊消遣群組」,與「同住家庭」同列為最大已知可能感染源頭。可是,在第二波疫情來勢洶洶之際,近日各區商場和食肆的人流「止跌回升」。特首林鄭月娥周一宣布限制食肆賣酒,無疑可減少人與人的社交接觸。
行會可頒布附屬法例
據現行的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訂明,「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任何情況屬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情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該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及為保障公眾健康,訂立規例」,以「防止任何疾病、疾病的來源或污染傳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從香港向外傳播」,並「將任何人、物品或地方隔離或檢疫⋯⋯」。一如上月七日政府刊憲,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以減少跨境人流。
然而,對於食肆和其他娛樂場所,政府未有強制措施。政府應評估風險,例如酒吧、桌球室、戲院等娛樂場所若然較可能爆發疫症,當局可針對地暫時停業。至於食肆,日前梁卓偉亦建議飲食業界採取自律措施,如多做外賣、讓客人只向同一方向坐等,若然措施無效,港府亦應果斷地決定立法規管,仿效英國的「停業令」。
當局要顧及經濟利益
毋庸置疑,此等措施會嚴重打擊飲食業。本港飲食業先受反修例運動影響,再受疫情衝擊,不少小本經營的食肆已是垂死掙扎,強制關門將是雪上加霜。目前政府雖未強制停業,食肆亦要想辦法限制人流,如只供外賣服務、單向排列座位、縮減營業時間等,減少人與人長時間共存同一空間的衛生風險。一旦當局頒「停業令」,亦要顧及業界的財務狀況,並考慮仿效英國政府代付部分人工的做法,補助受影響商戶,以減輕裁員及結業潮的陣痛。
經濟運作和防疫需要之平衡不易拿捏,若能兩全其美固然最好。但無論如何,政府的防疫措施都不可能全能,故此民眾更亦盡責。例如停酒令後,民眾會否仍然到食肆聚會,或另行買酒暢飲等,終須靠民眾自律守規。民眾應有顧己及人之心,不要因沒有相關法規,而忽視社區的潛在風險。
相比近日市面人流回升,部分港人在強制家居檢疫期間擅離居所,更是有違公德。即使港府已訂明,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最高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但政府截止周日已發現41人擅自離開居所。政府的強制隔離政策尚未完善,刑罰亦或許不足補足公德的缺失,但我們更須反問,難道要執法人員全天候站在家門前才能防止受檢疫者擅離居所?
本港正面臨疫情拐點,港府雖有能力擴大防疫措施的範圍,延伸至落實類似「戒嚴」措施,以限制民眾的活動自由,惟民眾的無私配合才是防疫成功的關鍵一環。一如眾多本港醫護人員舉起「為了你,我堅守崗位;為了我,請你堅守在家」標語,呼籲民眾不要鬆懈。若然人人都抱着心存僥倖的心態,重新開始社交活動,這不但會使第一波防疫工程功虧一簣,更會使醫護人員的努力付諸流水,大增社區爆發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