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亨泰樓揭示租置屋邨「一邨兩制」的隱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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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富亨邨出現「同座不同層」的染疫個案,是繼青衣長康邨再有公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疑於同座大廈傳播,起因同樣疑與有住戶改動廁所排氣系統有關。從防疫角度來看,涉事大廈及類似屋邨必須從速檢查室內排氣系統,以阻截病毒傳播,惟包括富亨邨在內,不少具潛在風險的舊式屋邨均為租置屋邨,邨內物業維修責任分別由業主與代表租戶的房屋署負責,政府要杜絕此類屋邨的衛生風險,恐怕難度不低。

本港上周六新增4宗確診個案,當中一名59歲男子居於富亨邨亨泰樓34樓,而本月10和11日確診的埃及團夫婦,正住其樓下同座向的32樓同室,但他們實際上並不相識,而且兩層不共用升降機。經專家調查後,初步懷疑埃及團患者糞便中的病毒,因霧化而沿渠管上升到天台通氣口噴出,並經「擾流效應」帶到高層,令頂層患者受感染。同時,政府又稱於32樓同室發現其廁所內的排氣管被切斷,擔心有樓下單位同樣為之,因而有機會感染病毒,故會就此進行檢查。

富亨邨亨泰樓34及32樓(左面最頂及對下第二層)兩家患者,廁所排氣喉用同一條。(王譯揚攝)

徹查租置屋邨的兩難

然而,富亨邨為租置屋邨,屋內業權為私人及房委會分別擁有,故處理單位維修等問題變得更為複雜。富亨邨屬於第三期租置屋邨,自2000年發售予租內租戶,現已售出單位5,746個、即77%單位,只有23%單位仍為公屋租戶,而涉事的兩個單位均屬已出售單位。問題是,房屋署及建築署會派員檢查同座13號、14號單位,惟只會檢其中屬於公屋的單位,至於已出售的私人單位,屋主需要自行留意,及在有需要時找合資格人士檢查。

在此「一邨兩制」下,公屋單位為政府物業,其維修責任和成本由房屋署負責,惟租置公屋一旦售出,其責任就自然改由業主承擔。如今富亨邨疑因排氣系統出現病毒傳播危機,政府只巡查、維修當中的公屋單位,而私人業主若要檢查其單位,須負上箇中成本(不論金錢或時間),一旦業主心存僥倖不作檢查,上述危機難以杜除。

當然,政府可「一視同仁」,對所有單位均作檢查,惟這始終涉及公平原則,理論上任何私人業主亦對其單位維修負責,政府若資助租置戶的維修開支,始終並非合理地計用公帑,甚至對其他同樣有機會出現衛生危機的舊式私樓單位業主並不公平。更何況,不少租置屋邨均具衛生風險,不少與富亨邨亨泰樓一樣的Y4公屋均為租置屋邨,而早前青衣長康邨康美樓雖非為租置屋邨,惟不少與其樓齡相似的Y2型大廈亦為租置屋邨,可料這些同類的Y4、Y2型屋邨因單位結構與亨泰樓及康美樓相似,單位改建情況或許同樣嚴重,故政府如要悉數將這些租置屋邨徹底檢查、改裝,相信當中所涉的公平問題更為嚴重。

有必要製造更多「難題」嗎 ?

不過,非常時期需要非常做法,為保障市民安全,政府資助租置業主檢查、改建單位排氣排污系統,雖說有一定爭議,但尚算情有可原。但是次衛生危機還折射出租置屋邨業權不一所引伸的問題。租置屋邨管理問題為人詬病多年,當中維修一事上更是業主戶與租戶爭議的主要源頭,常見的有「滴水」問題,樓下租戶投訴樓上業主戶製造滴水,惟房屋署基於上層為私人單位為因拒絕受理,導致類似的維修、管理問題曠日持久,甚至不了了之。有建議指政府應設立維修基金共同解決邨內類似的問題,惟這涉及的除了金錢,更根本的是兩種不同的業權管理模式的矛盾,當中的差異實在難以根治。政府目前希望推售租置屋邨貨尾,從結果看這必加劇目前公屋輪候的緊張情況,但總算對收窄邨內殊異的管理問題有所幫助。不過,近年有論者喋喋不休地要求「重推租置」,實與要求創造更多管理「噩夢」無異,政府實不應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