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政府能如何善用民間力量抗疫?
1894年,始於穗港的腺鼠疫,演變為波及32個國家與地區的大瘟疫,也成為了醫學史的經典研究素材。其中,不少研究員着力對比地緣相近、氣候相若、且同為殖民管治的香港和澳門的防疫工作。一些史學評論對當時澳門的應對工作評價高於香港,與此次新型肺炎的輿論不約而同。相比於今天外界稱讚澳門防疫的力度和速度,當年澳門應對鼠疫的工作有何優勝,對今天的香港又有否借鑑之處?
不少研究認為,香港與澳門在抗疫措施上區別不大,主要舉措皆為檢疫、隔離治療、清潔、消毒和處理屍體幾方面。真正的區別出自兩者的執行和社會動員。香港是以殖民政府主導、官民對抗,以強制為主的模式;澳門則是政府提倡,民間社團合作,全民參與型的應對。而這導致了兩地社會在第一輪爆發中防疫效果的不同,以及對日後社會的型態構成產生影響。
以整飭潔淨華人民居為例,香港政府的清潔小組由史路比郡輕步兵團(Shropshire Light Infantry)、志願兵及警察,在當時潔淨局執行委員會的監察下,於太平山區強制進入民居消毒,引起了華民的激烈不滿和反抗。而澳門政府指定消毒民居的政策後,並未採用兵團、警察等強制執法機構進行民居消毒,而是設立防犯鼠疫公會,將具體的潔淨事宜交由華人紳商處理,並未引起民間反彈。
又如在治療方面,香港政府要求懷疑感染者一律送到「海之家」隔離,並打壓中醫治療方式,令尚不了解西醫的華民害怕。澳門雖同樣設立了專為鼠疫而設的醫院,但同時尊重中醫和中國傳統,將華人病疫事務全權交給華人利益的主要組織鏡湖醫院處理。在香港的強制的措施下,香港華民或染病者相互躲藏不報,或因此避難回鄉者。
政府與社會應有的協作
由此可發現,澳門政府應對鼠疫時,着重以華人精英團體,即華商、華人醫院等為中介,着重協調、合作共進退,以達到抗疫的全民參與。香港政府在中西醫療、衛生文化的衝突下,以更為直接、強制的方式,削弱華人勢力(東華醫院),最終卻起到了官民對抗的防疫反效果。
兩種模式未必有必然的優劣之分。當年香港之鼠疫亦造就了改革,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改革東華醫院,又加強執行衞生法例、提供衞生服務、開展衞生教育等,亦大大提升本地華人之衞生意識。但另一方面,澳門在應對鼠疫中重視華人組織的配合,給予了他們較大的空間,也使得華人組織在鼠疫治理中進一步發展。華人社團代表華民與澳葡政府溝通,為華人爭取政治和社會權力,成為實力雄厚的政治組織,從爭取華人權益到參政議政,讓澳門發展成一個社團社會。
可以看到,在疫情這類大型公共事件中,政府的角色影響了社會的型態及之後的社會力量的構成。在這次新型肺炎疫情中,港府被指缺乏領導能力及公信力,香港民間團體包括社團、商界等都在抗疫工作中好像發揮了更大的作用,甚至有所謂「民間自救」的說法。
但是沒有社會能在缺少政府下有效運作,對於防疫此等重大工作,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既然民間已經積極起動,在物資分配、幫助弱勢等事情上出一分力,政府更不能缺席無為,而應想辦法統整民間力量,善用社會資源。政府在過去一個多月相形失色,在激發民間力量後能否化危為機,重新起領導作用,可謂考驗着高官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