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打邊爐家族同事中招 僱主政府宜允隔離假
本港疫情持續,周三(12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稱,繼「打邊爐家族」的55歲二姨早前確診後,其51歲男同事亦相繼確診。二人均在美心旗下餐廳工作,曾一起用膳,該男子病發期間亦曾上班。「打邊爐家族」傳染鏈擴闊,蔓延到在同一場所工作的同事身上,職場的防疫措施再一次響起警號。
不能在家工作 公司也應做足預防
該名51歲男子於2月3日發燒,2月4日向私家醫生求診,獲發病假之後休息一天,但至2月9日期間仍有照常上班,終於2月10日到廣華醫院求診,及後轉送伊利沙白醫院。發燒作為新型肺炎的病徵之一,最保險做法本應是在家工作,或者自我隔離14天。但以今次事件為例,確診者的餐廳工作不能以「Home Office」代替,而職員要自我隔離14天更是「手停口停」,生計難以保障。
對於必須前往工作場所的員工,其同事每日相對多個小時,身處空間相近,不時更同桌用膳,職場傳播疾病的風險不低。網上討論區已有不少市民指出,各家公司的防措施參差不齊,例如酒精搓手液不足,體溫測量器長期測到35度低溫等。關於職場防疫,衛生署理應與勞工處合作,由勞工處對各家公司劃一防疫標準,務使企業運作合乎《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並由衛生署突擊檢視各家公司的防疫情況,就漏洞給予專業意見。而對於食品製造業或不同餐廳的防疫情況,負責規管食物牌照的食環署更應加緊抽查,除了廚房環境須合乎衛生外,員工的防疫措施亦要做足,確保員工不能帶病上班,病毒也不能透過食物傳染食客。
手停口停 唯有帶病上班?
雖然新型肺炎的潛伏期長,病徵亦不明顯,但社會因疫情影響可謂百業蕭條,部分僱員除了不能在家上班,更不希望因病「放假太多」而被老闆手起刀落,導致疫情蔓延反而推使僱員帶病上班。一方面,僱主應盡量安排疑似染病員工支取有薪病假或隔離假,但另一方面,目前生意艱難,要僱主完全承擔員工放取有薪病假,或自我隔離時的人工開支,也將會導致商戶的經營壓力大增。政府若強制推行,可能好心做壞事,迫使公司炒人續命。
僱主當然不想承擔額外開支,讓員工有薪隔離。但萬一疫症在職場蔓延,最終也會對公司生意造成打擊。因病假或隔離而造成的成本,僱主和僱員應共同承擔,例如薪金打折。為了在僱主權益與僱員薪酬之間取得平衡,政府亦可考慮艱難時期為企業提供補助,讓患病員工不必帶病上班。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已宣布設立100億防疫抗疫基金,政府可考慮以此或額外基金,補貼企業支付僱員於隔離期間的部分成本,鼓勵職員在醫生紙證明之下,可以有足夠假期自我隔離,並獲發部分薪酬支持生活。而對於已用完累積有薪病假,或因兼職、散工等原因而不獲保障的僱員,政府亦可協助提供近似津貼,確保疫症期間的患病僱員可以有足夠休息,並遠離人群,減少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