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帶給香港社會的提醒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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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8日)起,由內地入境香港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要強制隔離檢疫14日,執法方式引起一定爭議,有意見認為這些措施變相只能依靠受檢者自律。雖然這些講法的措詞有些誇張,但其擔憂亦不無道理。強制檢疫等措施要有效執行,無可避免一定會限制了個人自由,而在社會整體面臨疫病威脅下,這些限制有其必要。

政府推出的強制隔離措施近日受到一些批評。例如受強制檢疫的人可以自行到申報的住址,中途只能依賴受隔離者自律,可能增加傳播風險。此外,新設的隔離營沒有執法人員駐守,可能無法阻止有人強行離開隔離區。周日(9日)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到政總外請願,稱措施為「無掩雞籠」及「國際笑話」,要求政府派員陪同隔離者到達隔離住處,以及建議警員駐守隔離營等。雖然其措辭可能有點誇張,但所提之建議不無道理,值得政府了解是否可行。

政府啟用西貢戶外康樂中心等地方作檢疫中心,以隔離強制檢疫的人士。(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毫無疑問,強制的措施定必會限制了一些人的自由。但在新型肺炎肆虐的非常時期,即使一些平日將「自由民主」掛於口邊的政客及市民,都會同意某程度的限制是必要的。其實無論是否有疫病威脅也好,個人自由與社會整體利益之間必須有個平衡。在法律層面,大部份的權利都不是絕對的,而是可以施加合理的限制。理念來說,人生在世本來就不存在絕對的自由。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曾說過「人是城邦的動物」,說明人是活於群體,必須在個人與群體之間作出某些折衷的選擇。發展至現代社會,個人自由亦要建基於對他人的尊重,彼此要作出一點妥協。這個道理數千年以來其實沒有變更。

疫情發生時大家都清楚明白此道理。早前乘坐郵輪「鑽石公主號」於日本旅遊回港後確診的一名港人,送院期間曾嘗試逃走,引起輿論疑關注;疑似染病甚至已經染病的人對隔離措施不滿,認為其限制自由,以激進手法「抗爭」,疫情就可能不可收拾。社會不可能接受這種「自由」。但肺炎過後,我們會否「好了瘡疤忘了痛」,忘記了個人自由與社會利益的平衡?

去年香港經歷過回歸以來最大型的社會波動,大量年輕人走到街頭以堵路、縱火、「私了」、破壞店舖等違法和破壞社會秩序的方式爭取訴求,許多支持者以「不割席」的方式放縱暴力與違法活動。即使我們理解他們的訴求,同情他們的情況,但我們不能忘記示威自由不凌駕於社會整體利益。法律是維繫社會秩序的基石,提倡違法達義,甚至攻擊執法的警察,是公然挑戰社會的安穩。

毋庸置疑,過度限制自由是極權,但天秤的另一邊卻是無政府狀態,向任一邊傾斜都會成為災難。個人與社會之間必須取得平衡,而這個平衡的確不易達到。對社會不滿固然應該提出改革,但以破壞社會的方式,甚至提出要「攬炒」,那就是本末倒置。香港經歷過逾半年的反修例風波尚未平息,新型肺炎疫情又接踵而來,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在這些艱難時刻,港人更應該理性思考,為香港尋找一條現實可行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