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無補假 原來又關張建宗事!
農歷新年,放假與親人相聚及休息同樣重要。今年的新年假期放到周二,上班族一般初五啟市,以往的「年初四樣」或許要改為「年初五樣」。不過「心水清」的市民必然早已留意到,雖然初二因為適逢周日已獲補假一天,惟在周六的年初一卻沒有法定補假,一星期五天工作的「打工仔」變相少了一日假期。
法定假期撞正星期六在2020年將會有四次,分別是農曆年初一(1月25日)、清明節(4月4日)、耶穌受難節翌日(4月11日),以及拆禮物日(12月26日)。政府去年就2020年的17日公眾假期安排刊憲時,沒有為這四天安排額外補假。對於「打工仔」而言,2020年將可謂特別漫長的一年。
張建宗的「十年之約」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均可享有元旦、農曆新年、復活節等12天法定假日。雖然條文寫明如果法定假期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若翌日為僱員已有的假日便再往後補。但目前《僱傭條例》僅保障與星期日重疊的法定假期可獲補假,若假期碰巧落在星期六,可否獲得補假便屬僱主決定。所以對日常五天工作的上班族,星期六撞正法定假期,變相「蝕」一日假。
公眾假期與星期六重疊,其實不時出現。例如2019年的中秋節翌日、2018年的農曆年初二及耶穌受難節翌日等。過去五年,五天工作的市民一共失去14日公眾假期,平均每年「蝕假」近三天。面對此況,政府屢次無動於衷。2010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承諾與當時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商討,考慮將補假安排涵蓋至星期六,並指希望於2010年提上立法會審議,最快可以2011年實施。但政府之話有如順口開河,補假安排最終不了了之。現今回首,原來已是十年之約。
2014年香港再遇同樣問題,2015年公眾假期同樣有四日撞正星期六,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不止打倒昨天的自己,更拋出一套奇怪邏輯,表示「現時不是所有勞工都是五天工作制,如果將周六的公眾假期調到周一補放,原本周六放假的勞工,當日就要繼續上班。」誠然,對於六天工作周的僱員來說,「周六補假」將令他們獲得額外一天假期。然而,香港工時過長惡名昭彰,亟需改善。張建宗既然知道部份「打工仔」須六天工作,便更應提供「周六補假」,還他們應有之福利。
全面推行五天工作周
十年過去,張建宗已由勞福局局長升到政務司司長,但一眾打工仔的周六補假直至2020年依然遙遙無期。短期方面,政府應該為一眾上班族力爭立法,動議為周六的法定假期作彈性補假安排。縱然香港社會長年受商界主導,但一年僅數日之假期,政府應可爭取商界及立法會議員支持。
長遠而言,張建宗既自知五天工作周未全面推行,便應加緊立推行步伐,而非以此為盾,對勞工權益的議題諸多推搪。現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應重新檢視現時五天工作周的推行情況,並說服商界支持「五天工作周」全面實行。
商界不時以減少工時會降低生產力為由,反對「五天工作周」全面實行,但是工時多少與生產力的關係其實並不明顯。縱觀世界上最富裕的幾個經濟體,高生產力與低工時有明顯的相關性。以連續兩年榮登全球生產力之冠的盧森堡為例,該國2017年的工時為1,512小時,比起2016年的1,643小時縮短近130小時,生產力亦有提升。英國《衛報》亦曾報道,荷蘭、德國比英國分別少工作五及六小時,而兩國的經濟表現皆好於後者。以經濟原因推搪「五天工作」,其理由難以說公眾,政府應該展現承擔,推動「五天工作周」立法。
無論「五天工作周」,抑或是「周六補假」,都不只對員工有益。對於僱主而言,員工休息時間變多,工作效率得以提升,改善員工工作待遇,長遠亦對公司有利。政府不能將視野限制在「工時長」等於「效率高」的線性邏輯之中。上班族作為社會的成長動力,讓員工養足精神上班,工作效率也將比員工休息不足而在坐位「扮工」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