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要懂得真正的「撐警」
反修例風波中,警察執法是否恰當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特首林鄭月娥周四(16日)出席立法會問答大會時指,有人醜化、抹黑甚至妖魔化警隊,削弱警隊的執法能力。然而,即使部份資訊乃誇大其辭甚至以訛傳訛,難道林鄭以為如此隻言片語,便可重建警民信任,消除疑慮?
林鄭月娥在問答會上力挺警方執法,稱「如果無人犯法,警察怎麼會去執法呢?」。此話實在可圈可點,甚或取巧。警察的確是回應涉嫌違法的示威而須執法,但正如「01觀點」一直也支持警察執法,真正的爭論點不在於警察須否執法,而是在於警察如何執法。許多市民並非質疑警察是否具有執法的權力,而是在質疑警方執法是否合乎規例。
林鄭:不接受「警暴」之說
警察有權執法,但執法權絕非任意妄為的金牌,相信這也是特首、警隊和市民的共識。那麼特首便要正面回應,個別警員的執法是否出了問題。目前較為社會關注的,例如721事件中警方延遲出現,又如交通警駕電單車衝向人群。這些事情,便是當前社會對警隊不滿的成果。去年10月,明報民調顯示68.8%市民支持大規模重組警隊,市民對警方的信任程度創新低,當中51.5%受訪者給0分,即完全不信任。
面對這種情況,林鄭月娥作為政府之首,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重建市民對警隊的信任。然而在周四的立法會答問會上,她未能回應議員提出的質疑,「我不接受有人形容,香港在處理這場持續七個月的社會動盪出現『警暴』。我們見到的,是警隊日以繼夜維持香港的治安。」此言一出,不但未能幫助警隊解畫,甚至市民反感。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對林鄭的說法表示難以置信,稱不知道林鄭是在看甚麼媒體,強調連監警會都要聘請專家調查。顯然林鄭雖然主觀希望力挺警隊,但客觀效果卻無益於事,社會上對警隊的質疑不見減少。
監警會:暫不公開報告
目前社會被「警暴」一詞牽着走,一邊堅持有「警暴」,另一邊堅持沒有「警暴」。其中一個問題在於「警暴」一詞意涵甚廣,對於哪些執法行為才算為「警暴」,容易引起分歧。更務實的方法,應該是以事論事,就個別日子、個別警員的言行來作討論。尤其是當林鄭歸咎於警隊被抹黑,社會更需要調查與事實。
在未有獨立調查委員會之前,特首委託監警會的檢討報告即使不全面,原本至少可以起示範作用。然而,審視警方處理公眾活動的首階段報告幾近完成之際,監警會周四臨時宣布暫不公開。事緣社工呂智恆質疑監警會的做法越權,高等法院於去年12月批准司法覆核申請,監警會表示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延遲發表,直至司法覆核有裁決才再決定。然而,若監警會認為有問題,上月便應暫停工作,拖延至本月中、即將發表報告之際才叫停,做法叫人不解。監警會前成員鄭承隆、張達明、行會成員湯家驊等亦對「等埋法院」的說法表示不理解,張達明指出,調查報告非直接評論司法覆核案件,公布不會帶來不可逆轉的大問題,法庭也沒就此頒下臨時禁制令,他不理解為何監警會突然公布延遲報告,甚至估計監警會的決定可能與法律原因無關。
一方面,監警會應解釋他們的法律考慮,平息社會疑慮。另一方面,林鄭月娥作為檢討的委託人,更應公開支持監警會公開報告,解決社會對「警暴」的疑惑。林鄭曾經自言只剩下這三萬警員,在立法會上亦稱以警隊為傲。但她更須明白,真正支持這支紀律部隊的方法,便是加強紀律,並透過調查和監察來贏取社會信任。